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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聖經經文註釋

主要內容包括

(1)經文表解

(2)本章金句

(3)綱要分段

(4)本章重點

(5)經文註釋

(6)靜思默想

(7)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

(8)參考資料

創世記 4 首宗凶殺

經文表解(創4:1-26)

惡兄殺弟 罪惡蔓延

亞伯牧羊

該隱種地

一、兄弟獻祭不同

二、你兄弟在那裏

三、塞特代替亞伯

1.地裏出產

2.頭生羔羊

3.悅納亞伯

1.亞伯被殺

2.該隱遭咒

3.與神隔絕

1.該隱建城

2.子孫分散

3.塞特出生

本章金句

4:7(UCV)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;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」

綱要分段

(1)該隱和亞伯(創4:1-16

(2)該隱的後代(創4:17-24

(3)塞特和以挪士(創4:25-26)

本章重點

本章重點在說到-創世記的 神是位『察看的 神』,『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.該隱就大大的發怒、變了臉色。』 (創4:4-5)。『看中』不光是說 神喜歡不喜歡的問題,更表示 神是位在觀看,察看的 神。

(1)二種獻祭該隱與亞伯(創四章)的二種獻祭,代表著二種不同的敬拜態度;該隱之名意為『得著』,以驕傲自持,憑人意血氣對 神待人 (創4:5-8;亞伯名意為『虛空』,以謙卑順服,憑 神啟示和忍耐對 神待人(創4:2-4)

(2)首宗凶殺該隱殺了亞伯, 神的刑罰要臨到他,但 神在刑罰中仍有憐恤(創4:9-15)

(3)該隱的後代該隱的後代(創4:16-25),是世俗文化的起源,代表無 神文化的民族,雖在地上有偉大的成就,卻充滿著暴力、凶殺, 沒有 神的同在和記念。

(4)塞特的後代 神興起新的一代;塞特(創4:25-26)是屬 神兒女的一種代表,能敬畏 神,滿有 神的同在。

經文註釋

創4:1-26亞伯被殺該隱被逐

(1)該隱和亞伯(創4:1-16

創4:1-2-生該隱和亞伯

創4:1那人

※ 『那人』指亞當。

創4:1同房

※ 『同房』這個詞直譯為『認識』,意思是『發生性關係』。兩性的結合是二人合而為一,完全瞭解對方的意思。性交是兩性之間最親密的行動,確定雙方在社會中、肉體上和靈性上的關係,所以 神只許人在婚後這樣行。

創4:3-4-人類首次獻祭

※ 『獻祭』表示對 神的一種敬拜和事奉。

創4:3-7-二種獻祭

※ 該隱種地,亞伯牧羊,各自以所生產的為祭物獻給 神,應是理所當然,然 神悅拿了亞伯的祭物,卻不悅納該隱的,其原因雖聖經未直接明說,但由聖經的真理推論,很可能是獻 祭的態度不同,或是他所獻的祭物不符合 神的標準。箴言上說:『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』(箴21:27)

※ 聖經明說亞伯用頭生的,並獻上最好的部份,而該隱的供物未言明是初熟的農產,但聖經多卷經文提到要將初熟的果子獻給 神 (出34:26、利2:14;23:20、民28:26、申26:2、啟14:4)。人若要向 神奉獻甚麼,獻祭的態度比獻祭的物品要重要。聽命勝於獻祭、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(撒上15:22)

※ 神既衡量所獻上的東西,也衡量我們的動機。當我們奉獻給 神、或餽送別人時,應該為自己能有所獻而滿心歡喜。我們不應記掛自己的損失,因為萬物都是由 神而來;我們乃要歡歡喜喜地將我們的時間、金錢、財產和才能盡量獻給 神。

※ 該隱獻的是素祭(不帶血),亞伯獻的是燔祭(帶血),惟有血才能除罪,帶罪的人到 神面前,須先獻燔祭除罪,罪才得赦。參利未記1章至四章。

※ 罪人應先獻能除罪的燔祭,再獻記念 神的素祭或的平安祭。一個人不先對付罪,馬上獻祭上平安祭,則不能討 神的喜悅,參 (來11:6)

※ 神悅納了亞伯的燔祭,特別提到了頭生,又獻上油脂,這是以色列人進到 神面前最基本方法,救恩由此開始。他憑信來到 神前 (來11:4),該隱因不能得 神喜悅而發怒,也未先對付罪,反而為罪所勝。

創4:5-11該隱的懲罰

※ 該隱因 神責而怒及亞伯,不肯謙卑認罪又不對付自己。不和 神交通,反而殺死亞伯,流了人的血,人是 神造的,流了人的向即侵害了 神,要向 神負責 (約壹3:12)。該隱知而不說,但血可以說話,是生命在說話,人向 神說話, 神必管事,必處理。

創4:6-7-該隱自取其辱

※ 當該隱獻祭被拒絕後, 神給他一個改正錯誤、從頭再做的機會,甚至鼓勵他,他卻拒絕了,他的餘生就成為不肯認錯的人的鑒戒。該隱要勝過伏在他私慾門口的罪惡,就要放棄由嫉妒而來的惱怒,叫罪不能在他的生命中立足。

※ 罪現在仍然伏在我們的門口,如果我們不能勝過它的話,就會像該隱一樣被它所勝。僅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勝過罪的,我們必須轉向 神,領受 神所賜的信心和能力;並接受信徒的幫助,來面對這場終生的戰事。聖靈會幫助我們制伏罪,直到我們與基督面對面時,這場爭戰才會結束。

創4:7-罪必戀慕

※ 『戀慕』中文新譯本譯成『纏住』。

創4:8-10-罪惡漫延

※ 該隱殺其弟亞伯,是人類首宗謀殺案,是罪惡漫延的結果。這是第一宗謀殺事件。血代表生命(利17:10-14),活物沒有血就會死。生命是 神所創造的,只有祂才能收回生命。

※ 亞當夏娃的不順服將罪帶進全人類中。他們也許認為自己的罪只是吃了一個果子,不算甚麼。但要留意,他們犯罪的本性很快就傳給下一代了。簡單的不順服 神很快就墮落為謀殺之罪。亞當夏娃只是得罪 神,而該隱既得罪 神又得罪人。一丁點兒的罪都會愈演愈烈。所以我們要讓 神幫助我們勝過『小罪』,以免釀成悲劇。

創4:8-12-14-受罰被逐

※ 神再審判該隱,使他失去 神的面,失去 神的同在,流離飄蕩在地上,這是很大的懲罰。

創4:15-必遭報七倍

※ 『給該隱立一個記號』猶太人傳說,是給該隱頭上長二角,但不可靠,最可能的是該隱要求一個安全的保障。

※ 『必遭報七倍』這句話的意思是,殺該隱的人所要受到十足的、徹底的刑罰,比該隱所受的更嚴重。

※ 該隱的謀殺罪受到 神的嚴厲處罰。 神審判人的一切罪,並且適當地懲罰,這並不是出於憤怒或報復,乃是要改正我們,恢復我們與祂的關係。不要怨恨 神改正我們,要藉此機會改變與 神的關係。給惡人報應是 神的事,不是人的事 (羅12:19-21)

※ 至此聖經只提到四個人--亞當、夏娃、該隱和亞伯,有兩個問題等待回答:該隱為甚麼害怕被別人殺害?他的妻子從何而來 (創4:17)明顯地,亞當夏娃有許多兒女; 神要人類『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』(創1:28)。該隱因殺了自己兄弟而深感恐懼,他可能害怕自己的家人報復。他既然能殺人,別人也可以殺他。他的妻子可能是他的妹妹或姪女、甥女。初期人類的遺傳基因仍然是純潔的,所以不怕近親結婚會帶來不良的後果。

※ 亞當除了生兒子外,當然也會生女兒,該隱的妻,應是亞當的女兒,在上古時代兄妹通婚是常有的事,直到摩西時代才被禁止 (利18:6-11)

(2)該隱的後代(創4:17-24

創4:17-24世俗文化的起源

※ 『世俗文化』的起源於該隱的後代, 神讓人自行其是,人不但沒有改善,反而每況愈下。從對拉麥家族的概述中,我們看到 神賜人多方面的才華和能力,也看到罪惡與日俱增。當時又發生一宗可能出於自衛的殺人事件,暴力事件在上升,對罪惡漠不關心。

創4:17-該隱的妻

※ 『該隱的妻』應是亞當和夏娃的女兒(聖經並無記明)那時的人可以兄姊通婚。

創4:19-24多妻制的開始

※ 『多妻制』衍生於世俗文化( 神的心意是一夫一妻), 神最初造男、造女,最早設立的婚制度是一夫一妻,破壞 神最初的婚姻制度,也算是人類的一宗罪惡。

創4:20-24-罪惡擴大,世俗文的起源

※ 拉麥揚言自誇,凡對付他的要受到嚴厲的對付,他不尋求 神的伸冤,殺人不留情,比他先祖更甚。殘暖凶殺已在地上漫延。這一批人不是牧人,而是從事農業,工匠業及音樂,成為世俗文化的起源。

(3)塞特和以挪士(創4:25-26)

創4:26- 塞特之子以挪士-敬虔的後代

※ 敬虔的後代』亞伯已死,該隱又飄流在外,所以 神賜亞當和夏娃第三個兒子,代替亞伯,傳宗接代。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,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,不像拉麥狂傲自恃是該穩後代的的特徵,與塞特的後代依賴 神成為明顯的對比。求告上主之名,如塞特的後裔 (創4:26)。塞特代替亞伯,作 神忠信子民的祖先。

辭彙人名地名淺釋

名詞辭彙

耶和華【Jehovah4:1

※ 『耶和華』(YHWH),讀音是『耶偉』;是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。有兩方面的意思:(1)祂自動、自造、自存。此字與動詞『是』" to be "有關;參讀(出3:14)。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,是自有永有自有的意思;(2)『祂是救贖主』在舊約經文中耶和華就是『祂是救贖主的意思。』全部舊約經文共23,145節中,有5,957 節出現耶和華,使用了7,052次。

神【God4:25

※ 『 神』或稱『上帝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但動詞都用單數(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,而非數量的多數)。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。聖經一認定 的的存在,從來不為言個觀念辯論。

※ 神是個靈,看不見,摸不著,卻讓人能感受著祂的存在,聖經描述祂的屬性是:自有永有,無始無終,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的,無所不能的。萬物都根源於 神。

※ 在聖經中El 表真神,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,例如但以理(Daniel)中之-el,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『 神是審判』的意思。God相當於El。Elohim除指真神外,也用在『天使』(詩8:5或『人』的稱呼中(詩82:6Elohim 有強壯者、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。也有很多、充滿能之含意。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『豐盛』(西1:192:9

※ 在聖經中的 神是永有自有的,也是無始無終的,宇宙中的一切物質和生命都是祂創造的。全部聖經『 神』在3,561節中出現4,110次(創1:1-31、太1:23

1:122:19。聖經『以斯帖記』『雅歌』『俄巴底亞書』三卷經書無『 神

的詞出現。

人名辭彙

夏娃【Eve4:1

※ 『夏娃』為人名,意為:生命、.賜生命者的意思,後轉成眾生之母(創3:20)。是亞當的妻,世人眾生之母,曾因被蛇誘惑,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又給丈夫吃便陷在罪裏(不順服 神的旨命),並將罪性遺留給後代的子孫 (創3:15-16、林後11:3)

該隱Cainor Qayin創4:1-35-68-91315-172224-25

※ 『該隱』為人名,意為:我得著了、堅定之意。是亞當和夏娃的長子,因殺弟亞伯被 神逐往伊甸東邊去 (創4:1-16)

亞伯【Abel(創4:2; 48-9;25

※ 『亞伯』為人名,意為:呼氣、快過去、虛空、新鮮、草場之意。是始祖亞當的第二個兒子,被其兄該隱所殺,是第一個為耶和華流血的, 神稱他為義人 (創4:3-8、太23:35

以諾【Enoch(創417-18

※ 『以諾』為人名。意為:奉獻、開始的、束修、教師。聖經中有二個『以諾』名:(1).該隱的長子(創417-18(2)瑪土撒拉的父親,曾與 神同行三百年後被接升天(創521-24

以拿【Irad創4:18

※ 『以拿』為人名。意為:野驢。是該隱的孫子,以諾的兒子(創4:18

米戶雅利【Mehuiael(創4:18)

※ 『米戶雅利』為人名。意義不明,是該隱的曾孫,以諾的孫子,以拿的兒子(創4:18)

瑪土撒利【Methusael】(創4:18)

※ 『瑪土撒利』為人名,意為:屬 神的人,是該隱的後代,拉麥的父親,米戶利的兒子 (創4:18)

拉麥【Lamech】(創4:18 -19;23-24

※ 『拉麥』為人名。意為:健壯的、有能力、推翻者、野人。聖經中有二人名為『拉麥』:(1)該隱第五代的孫子(創4:18);(2)挪亞的父親(創5:26-29)

亞大【Adah】(創4:19-2023

※ 『亞大』為人名,原意為裝飾、俊美、快樂。創世記中有二個同人名為『亞大』:(1)拉麥的一妻,生二子即與猶八 (創4:19-21)(2)以掃的一妻,生以利法(創36:12-16)又名巴實抹(創26:34)。但在代上中有別一名『亞大』(Addar),中文譯名雖相同,但原文不同,義意也不同,意為:榮耀、偉大、火神之意。是便雅憫的孫子,比拉的兒子 (代上8:3)

洗拉【Zillah】(創4:19)

※ 『洗拉』為人名。意為:影兒、保護。拉麥的一妻,是土巴該隱的母親(創4:19-22)

雅八【Jabal(創4:20-21)

※ 『雅八』為人名,意為:流溢、流動是拉麥的兒子,是住帳棚牧生畜之人的祖師(創4:20-21

猶八【Jubal】(創4:21)

※ 『猶八』為人名,意為:音樂、快樂聲音。拉麥的兒子,為創造樂器的師祖(創4:21)

土八該隱【Tubal-Cain】(創4:22)

※ 土八該隱為人名,原意為該隱之後裔、該隱流出之意,是該隱的後代,是打造銅、鐵器匠的祖師 (創4:22)

拿瑪【Naamah】(創4:22)

※ 拿瑪為人名,原意為:中意的、悅心的意思,舊約聖經有二個拿瑪:(1)拉麥的女兒,為洗拉所生 (創4:22)(2)羅波安之母(王上14:31、代下12:13)

亞當Adam(創4:25)

※ 亞當為人名,意為:屬土的、紅土;人類等意義。『亞當』是人類的始祖,是 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,使他能管理萬物,但他因聽妻子的話而違背 神命,在樂園中犯了罪。

塞特【Seth】(創4:25-26)

※ 塞特為人名,意為:有償還、代替、任命、立定的、苗芽的意思,是亞當的第三個兒子,生於亞伯之後,是以挪士的父親 (創4:25)。塞特代替亞伯,作 神忠信子民的祖先。

以挪士【Enos(創4:26

※ 『以挪士』為人名,意為:必死的人。塞特的兒子,在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(創4:26

地名辭彙

Eden(創4:16

※ 伊甸為地名,意為:快樂、平原、樂園等意思。『伊甸園』是 神創造宙宇時所設立的園子,將創造的人亞當和夏娃安置在那裏,好看守管理 神所造的一切。為亞當未犯罪前之居住所在地,在米所波大米境。

挪得Nod(創4:16)

P10.01.02 挪得【Nod

※ 『挪得』為城名。意為:飛、逃。在伊甸東,該隱殺其弟被耶和華逐出後即居於此城(創4:16

創4:17- 以諾城Enoch or Henoch4:17

※ 『以諾』為城名。意為:奉獻、開端、束修、教師。亞當的兒子該隱流離後,即居伊甸東邊挪得地,並建城池,以其長子以諾為城之名 創4:17

靜思默想

※ 本章強調二種獻祭,代表著二種不同的敬拜態度;又有二種後代,代表二種人,追求世界的人遠離 神,追求聖潔的人敬畏 神。

※ 當有人指出我們做了錯事的時候,會有怎樣反應呢?是將它改正過來,還是不肯認錯呢?如果有人指出我們的錯誤,我們就要忠實地檢討自己。走 神的道路,而不要走該隱的路。

資料來源

(1)本章大要摘自『聖經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

(2)經文註釋摘自:

1. 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
2. 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
3.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(更新傳道會1997年)

4. 聖經啟導本(海天書樓1993年)

(3)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://konline.org/bibletool
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
Email Address: alber.ko@videotron.ca
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
20075月30日

Gn 4-8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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