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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聖經經文釋義

約翰一書 3靈交靈德

經文表解

心不自責

坦然無懼

一、真是祂的兒女

二、除滅魔鬼作為

三、如何彼此相愛

1.從神生的

2.必要像祂

3.潔淨似主

1.屬鬼犯罪

2.屬神恨罪

3.惡者行惡

1.以愛代恨

2.言行感人

3.心中安穩

經文對比

紅色字體在舊約表示是 神和 神的使者所說的話,在新約表示是主耶穌所說的話。凡『人名』和『地名』底下附加人名底線(  )。在中文版本中,原文無明指出的詞句,以折線加在底部( )並反色。◎為一小段的結束。

國語和合本(UCV

中文新譯本(NCV

我們是 神的兒女(約壹3:1-6

 

約壹3:1(UCV)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!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末曾認識祂。

約壹3:1(NCV)你們看,父賜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愛,就是讓我們可以稱為 神的兒女,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。因此,世人不認識我們,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父。

約壹3:2(UCV)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祂.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。

約壹3:2(NCV)親愛的,現在我們是 神的兒女,將來怎樣,還沒有顯明;然而我們知道: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祂,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本來是怎樣的。

約壹3:3(UCV)凡向祂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祂潔淨一樣。

約壹3:3(NCV)凡對祂存著這盼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祂一樣的潔淨。

約壹3:4(UCV)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,就是罪。

約壹3:4(NCV)凡是犯罪的,就是作了不法的事;罪就是不法。

約壹3:5(UCV)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.在祂並沒有罪。

約壹3:5(NCV)你們知道主曾經顯現,為要除掉罪,祂自己卻沒有罪。

約壹3:6(UCV)凡住在祂裏面的,就不犯罪.凡犯罪的.是未曾看見祂,也未曾認識祂。

約壹3:6(NCV)凡是住在祂裏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見過祂,也不認識祂。

神的兒子要除滅魔鬼所行的事

(約壹3:7-10)

 

約壹3:7(UCV)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

約壹3:7(NCV)孩子們,不要受人欺騙,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公義的。

約壹3:8(UCV)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

約壹3:8(NCV)犯罪的是出於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因此, 神的兒子顯現了,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

約壹3:9(UCV)凡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〔原文作『種』〕存在他心裏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。

約壹3:9(NCV)凡是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為 神的生命在他裏面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從 神生的。

約壹3:10(UCV)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。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,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。

約壹3:10(NCV)這樣,誰是 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,就很明顯了。凡不行義的,就不是出於 神,不愛弟兄的,也是這樣。

應當彼此相愛(約壹3:11- 12)

應當彼此相愛(約壹3:11-18)

約壹3:11(UCV)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。

約壹3:11(NCV)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這是你們從起初聽見的信息。

約壹3:12(UCV)不可像該隱,他是屬那惡者,殺了他的兄弟。為甚麼殺了他呢?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兄弟的行為是善的。

約壹3:12(NCV)不可像該隱,他是屬於那惡者的,他又殺了自己的弟弟。為甚麼殺他呢﹖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弟弟的 行為是義的。

沒有愛心的就住在死中(約壹3:13- 20)

 

約壹3:13(UCV)弟兄們,世人若恨你們,不要以為希奇。

約壹3:13(NCV)弟兄們,世人若恨你們,不要希奇。

約壹3:14(UCV)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沒有愛心的,仍住在死中。

約壹3:14(NCV)我們因為愛弟兄,就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;不愛弟兄的,仍然住在死中。

約壹3:15(UCV)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。

約壹3:15(NCV)凡恨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。你們知道,殺人的在他裏面沒有永生。

約壹3:16(UCV)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,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

約壹3:16(NCV)主為我們捨命,這樣,我們就知道甚麼是愛;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。

約壹3:17(UCV)凡有世上財物的,看見弟兄窮乏,卻塞住憐恤的心,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?

約壹3:17(NCV)凡有世上財物的,看見弟兄窮乏,卻硬著心腸不理,他怎能說他心裏有 神的愛呢?

約壹3:18(UCV)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

約壹3:18(NCV)孩子們,我們愛人,不要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動和真理上表現出來。

 

在 神面前可以坦然無懼(約壹3:11-18)

約壹3:19(UCV)從此,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,並且我們的心在 神面前可以安穩。

約壹3:19(NCV)這樣,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屬於真理的。即使我們的心責備我們,在 神面前我們也可以心安理得,因為他比我們的心大,他知道一切。

約壹3:20(UCV)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 神比我們的心大,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。

約壹3:20(NCV)* 併入19

向 神坦然無懼(約壹3 :21-24)

 

約壹3:21(UCV)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。

約壹3:21(NCV)親愛的,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在 神面前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了。

約壹3:22(UCV)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從祂得著,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,行祂所喜悅的事。

約壹3:22(NCV)凡我們所求的,就必從祂得著,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,作祂所喜悅的事。

約壹3:23(UCV)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。

約壹3:23(NCV) 神的命令,就是叫我們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並且照著祂的吩咐彼此相愛。

約壹3:24(UCV)遵守 神命令的,就住在 神裏面, 神也住在他裏面。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裏面,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靈。

約壹3:24(NCV)凡是遵守 神命令的,就住在 神裏面, 神也住在他裏面。憑著 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我們就可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裏面。

重要經文

約壹3:18UCV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

綱要分段

(1)我們是 神的兒女(約壹3:1-6

(2)神的兒子要除滅魔鬼所行的事(約壹3:7-10)

(3)應當彼此相愛(約壹3:11 -12)

(4)沒有愛心的就住在死中(約壹3:13 -20)

(5)向 神坦然無懼(約壹 3:21-24)

本章重點

本章首先指出我們是神家的人,是祂的兒女(約壹3:1。跟著,指出我們會反應神的屬性(約壹3:2

本章其餘的部分指出當我們越來越像基督時,我們會:(1)勝過罪惡(約壹3:4-9;(2)彼此相愛(約壹3:10-18;(3)在神面前坦然無懼(約壹3:19-24

經文解析

(1)我們是 神的兒女(約壹3:1-6

約壹3:1 得稱神的兒女是恩典

※ 我們既是信徒,我們的價值就在於 神愛我們,並稱我們為祂的兒女。我們不需要等到遙遠的將來,現在就已經是 神的兒女,因此我們要活出耶穌的樣式。

約壹3:2-3 要愈來愈像基督

※ 基督徒的生命實際上是愈來愈像基督的過程(羅8:29。這個過程會持續下去,直到我們與主面對面(林前13:12、腓3:21。這個最終的目標,可以推動我們潔淨自己,脫離罪惡。潔淨自己的意思是在道德上保持正直,不被罪敗壞。 神要潔淨我們,但我們必須盡自己的本分,在行動上配合 (提前5:22、雅4:8、彼前1:22

約壹3:4-10 『犯罪』和『活在罪中』是有分別的

※ 『犯罪』和『活在罪中』是有分別的。即使最忠心的信徒偶爾也會犯罪,但他們不是因戀慕罪惡而故意犯罪。犯了罪的信徒會後悔、認罪、尋求赦免;相反,活在罪中的人,不會為自己所做的事後悔,也不會認罪,當然也不能得蒙赦免。這些人不管聲稱自己有甚麼宗教信仰,都是敵擋 神的。

(2)神的兒子要除滅魔鬼所行的事(約壹3:7-10)

約壹3:5 祂並沒有犯罪,何竟要死?

※ 根據舊約獻祭的規定,要獻一隻無瑕疵的羔羊作為贖罪的祭牲。耶穌是『 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』(約1:29祂完美無瑕,為了我們的罪犧牲自己的生命,我們就因此得到完全的赦免(約壹2:2。祂為我們受死,我們便不用面對永死了(彼前1:18-20

約壹3:7 

※ 『 神』或稱『上帝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)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是表示『真神』動詞都用單數,有時也代表外邦的假神 (創31:30、出12:12。詳見耶大雅聖經園地【聖經辭彙釋義N_100201 神

約壹3:8-9 要勝過罪

※ 每個信徒都有些容易被試探的地方和難以戒除的習慣。這些弱點讓撒但有機可乘,因此我們必須對付這些弱點。約翰在這裡並不是論述未能完全得勝試探的人,而是指那些沉迷在罪中、努力為自己的罪辯解的人。

※ 如何能勝過纏繞著我們的罪呢?(1)尋求聖靈大能和 神話語的幫助。(2)避開容易被試探的環境。(3)尋找肢體幫助,讓別人為你代禱,開放自己接受別人的勸戒。

約壹3:9 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?

※ 『凡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』指真正的信徒不會活在罪中也不會漠視 神在道德上的律法。信徒雖然會犯罪,但會努力去勝過罪惡。『 神的道存在他心裏』指 神所賜的新生命如種子般扎根於信徒心裏,使信徒不再活在罪中。

約壹3:9 能行 神道就能不犯罪

※ 聖靈住在我們裏面,給我們耶穌的新生命,我們就是從 神生的了。 神赦免了我們,完全接納我們,我們就『重生』了。『重生』並不僅是新的開始,而是因著基督的代贖,我們能進入一個新的家族 神的家庭,做 神的兒女 (約3:1-21。聖靈住在我們裏面,每天更新我們的心思,改變我們的人生觀,使我們以新的角度看事物,越來越像基督 (羅12:2、弗4:22-24

(3)應當彼此相愛(約壹3:11 -12)

約壹3:12-13 以該隱為例

約壹3:12 該隱其人

※ 『該隱』為人名。意為我得著的或.堅定之意。是亞當和夏娃的長子,因殺弟亞伯被 神逐往伊甸東邊去 (創4:1-16。詳見耶大雅聖經園地【聖經人名釋義M_130101 該隱

※ 神悅納亞伯的供物,不悅納該隱的供物,該隱就把亞伯殺死了(創4:1-16。亞伯的供物顯出該隱並沒把最好的獻給 神,該隱滿懷嫉妒忿怒去謀殺兄弟。同樣,行為正直的人,就把行為污穢的人顯露出來了,使他們羞愧。我們為 神而活,過聖潔的生活,就把世人不道德的生活顯露出來,使他們感到不安,因而引起世人的憎恨。

(4)沒有愛心的就住在死中(約壹3:13 -20)

約壹3:15 恨人是不該的

※ 約翰重申耶穌的話,說恨惡別人的人,便是在心裏犯了殺人罪(太5:21-22。基督教是注重內心的宗教,只有外表的依從是不足夠的。對得罪自己的人心懷仇恨,這仇恨就會在我們裏面成為毒瘤,最終會毀滅我們。不要任『毒根』在你或教會裏面生長 (來12:15

約壹3:16 何為愛?

※ 真實的愛不光是感覺,更有所行動。真實的愛產生無私捨己的施與。最偉大的愛會使我們為別人捨棄生命,使我們服事別人而不望回報。有時,說要為別人而死比為別人而活更容易。為別人而活要求我們放下自己的願望,將別人的願望放在前面 (約15:13

約壹3:17-18 愛在身行為上

※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可以怎樣為別人擺上自己的生命:就是幫助有需要的人(雅2:14-17。你的行為能清楚地顯示你實在愛別人嗎?在錢財和時間上,你是否也慷慨地付出呢?

約壹3:19-20 神的愛比我們的良心更大

※ 很多人恐怕自己未盡上愛人的本分,覺得自己未能完全表達對基督的愛,內心充滿罪咎感,常受到良心的責備。我們怎樣躲開良心的譴責呢?漠視良心譴責嗎?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嗎?都不是,乃是要在 神的愛裏得安穩。當我們覺得內疚,就要提醒自己, 神知道我們的內心,也知道我們的行為。只要我們在基督裏面,祂便不會定我們的罪 (羅8:1、來9:14-15。因此,當我們為主而活,但感到自己不夠好時,便要提醒自己, 神的愛比我們的良心更大。

(5)向 神坦然無懼(約壹 3:21-24)

約壹3:21-22 存坦然無懼

※ 你確實無愧於心,便可以坦然無懼地到 神面前,深信祂必垂聽你的請求(太7:721:22、約9:3115:7。你順服 神時,你所求的都會得著,因為你順服的時候,便會照著 神的旨意祈求。這並不是說你想要甚麼就得到甚麼,把 神當作"搖錢樹"一樣。你真正尋求 神的旨意時,就知道有些東西是你不應該祈求的。

約壹3:23 耶穌( JESUS

※ 耶穌,人名。意為:救主,是救世主基督的名字,在新約聖經中出現1564節中出現1738次。『耶穌』為『約書亞』和『耶書亞』的希臘文形式,義意也相同。 (太1:21;25、路1:31;2:21)詳見耶大雅聖經園地【聖經辭彙釋義N_090102耶穌

約壹3:23 基督(Christ

※ 『基督』就是受膏者的意思。在舊約只有祭司、先知和君王身份的人才能受膏。因此耶穌具有『祭司、先知和君王』三種份。 1:17)詳見耶大雅聖經園地【聖經辭彙釋義N_110201 基督

約壹3:23 耶穌基督(JesusChrist

※ 『耶穌基督』"Jesus Christ" 和『基督耶穌』"Christ Jesus"都是耶穌的名號。不過意義略有差別,『耶穌基督』指耶穌由人而 神本質;『基督耶穌』指耶穌由 神而人的本質。耶穌基督在新約聖經出現140次。

約壹3:23 信耶穌的名就是信祂的屬性

※ 聖經中,人的名字往往代表了人的性情,顯示了他的真正本性。我們不但要相信耶穌的話,也要相信祂是 神的兒子。信基督的名表示效法祂的生活,與祂連合,使自己更像祂。我們要是活得像基督,就會彼此相愛。

約壹3:24 住在基督裏面

※ 信徒住在基督裏面,祂也住在我們裏面。在這個相互的關係中,信徒都要遵守三個重要的命令:(1)相信基督;(2)愛弟兄姊妹;(3)過有道德的生活。聖靈的同在,不但是屬靈層面的事,還能從我們的行為中印證出來,這是多麼的具體啊。

資料來源

(1)經文表解參考自『聖經舊約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遺作

(2)經文解析摘自:

1. 聖經和合本新標點版

2. 聖經新譯本

(2)經文解析摘自:

1.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
2.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
3.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(更新傳道會1997年)

4.聖經啟導本(海天書樓1993年)

5.每日讀經日程(大光書房1991年)

(3)人名地名釋意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tool/
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
Email Address: webmaster@konline.org
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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