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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聖經中看復活

經文:林前15:17-19

林前15:17

基督若沒有復活、你們的信便是徒然.你們仍在罪裏。

林前15:18

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。

林前15:19

我們若靠基督、只在今生有指望、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。

一、前言

耶穌基督的復活,是聖經中的教訓,也是人類歷史上的事實,相信耶穌肉身的復活是非常重要的真理,如果我們說我們信耶穌,若還懷疑耶穌的復活,那我們所信的就都徒然,若我們所信的耶穌只是一位已死的教主,那我們只有今生才有指望,甚至比眾人都要可憐 (林前15:17-19)

在基督教諸多派別中,也僅只有羅馬天主教還相信復活的真理,其他如猶太教、回教、摩門教、基督教科學會、耶和華見證人會、新派神學和唯一神教會,他們的教義都不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真理,既使講到復活也只說是靈性(精神) 上的復活,否定肉身可以復活;但聖經明明告訴我們,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,第三天復活了,並且多次顯給使徒看 (林前15:3-4),甚至特別顯現給不信的多馬看,親口叫多馬伸出手來,摸祂的那釘痕的手(約20:27-28)

二、聖經中有關復活的記載

全本聖經中,曾提到有關復活的經文共172次之多,舊約聖經僅五次,而新約聖經卻有167次(註),茲將聖經中有關死人復活的經文記載,摘錄如下:

(1)先知以利亞使寡婦西頓之子復活王上17:17-24)

(2)先知以利沙使書念之子復活王下4:18-37)

(3)在以利沙的墳上的死人復活王下13:20-21)

(4)以西結見骸骨復活成軍的異象結37:1-10)

(5)主耶穌使拿因城寡婦之子復活路7:11-15)

(6)主耶穌使管會堂的女兒復活太9:18-26、可5:22-24、路8:41-56)

(7)主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約11:1-44)

(8)耶穌復活後有多人從墳墓出來,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太27:53)

(9)彼得使多加(大比大)女子復活徒9:36-42)

(10)保羅在特羅亞使猶推古復活徒20:7-12)

我們信主的人都相信聖經是 神的話,都是 神所默示的(提後3:16),因此我們確信聖經中所記載的都是實在的,是有權威的。我們也相信以上十項記載死人復活的事跡都是事實。

三、在醫學界中也存有死人復活的記載

不只是聖經中的記載,在醫學界也有許多醫學記錄,在經過法定醫學鑑定,確定已宣告死亡的人,卻幸運的又活了過來的,約在十年前讀者文摘曾對這些事件,作了專文報導,這些人有宗教信仰,有許多則沒有,但不論是不是,他們都有一個經驗那就是他們在死亡的一瞬間,自已的靈魂會飄浮在天花板上,能看到自己的身體和在旁的親人,然後經過一道時光隧道,都看到大光,也有在那裏看到許他生前曾做過的事,像影片一樣顯示在自己的面前,也許是因為他們命不該絕,靈魂又回到自己的身體,他們將經歷告訢了醫生和自己的親人。曾有一基督徒經醫生宣告死亡,在他的屍體推到太平間後,又活了過來,他將自己的經歷寫了一本書名叫死亡九分鐘。他的經歷與讀者文摘所報導的有許多相同的地方。這些事實都告我們,人是有靈魂的,死而復活是可能發生的。人死去,絕不像一般無神論所說的:『人死如燈滅,一切都完了。』

四、自然界現象的啟示

若是我們能詳細觀察、思考一些自然生命週期循環的現象,如花草樹木在冬天整個枯萎幾近死亡,但是一到了春天整個大地為之改觀,百鳥齊嗚、百花齊放一片生氣泱然, 又如毛蟲在蛻變成蝴蝶的過程中(由二度空間的爬蟲到三度空間會飛的蝴蝶 ),要經過牠們自己作的蛹,思想較豐富的人不妨可以聯想到,蛹是二度空間爬蟲的棺材,蟲是死了(雖是暫時的 ), 到了特定的時候,就脫蛹而出成為會飛的蝶,這一現象對己死的蟲來說不是死而復活嗎﹖主耶穌曾用比喻說過:一粒麥子落地死了,就能長出一顆麥苗來,結出許多麥粒來。主耶穌雖沒有直接引證到復活,祂只說:祂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(約12:23-24),主得榮耀是指甚麼事呢﹖主講完這段話,祂所走的一條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─受死、埋葬和復活。我們難道不能從這些自然界的生命現象,對復活的道理得到一點啟示嗎﹖

五、基督的復活

若是我們再能仔細思考一下,我們不難發現一個事實,就是曾經發生過死而復活經歷的人,到了最終還是死了,只能說是肉身『再活一次』而已,因為聖經說:『按定命人人都有一死』 (來9:27),這也是世人必走的一條路(王上2:2);這與主耶穌的復活卻是不同的,主耶穌的復活是永遠的活著,坐在天父的右邊(羅8:34、弗1:20)。 祂並不是一般異教人士所說的,只是精神上的復活,只活在基督徒的心裏。

聖經告訢我們基督的復活是有形有體的,不但顯現給們徒看,還叫們徒來摸,耶穌說:"魂無骨無肉,你們看我是有的(路24:39-40);耶穌復活後的身體能穿過關著的門和牆,直接在房間顯現給們徒看(約20:19-20);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尚能和們徒一同吃食物(路24:41-43)

六、復活的真義

復活是 神的大能,顯明耶穌是 神的兒子(羅1:4),復活又是為了要使我們稱義(羅4:25)按聖善的靈說、因從死裏復活、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。耶穌基督以大能證明他是神的兒子,祂就是 神,祂的生命可以捨去,也可以活過來 (羅1:4)

復活又是為了要使我們稱義(羅4:25),這句話如何解釋呢?聖經中說得好:「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 神的義。」 (林後5:21)

當我們一接受主耶穌,我們在基督面前認罪,祂就賜我們公義和赦免。再沒有其他方法使我們獲得這些東西,只有藉著基督我們才能被神稱為義。這是何等豐富且難以置信的交易呢!以神的義換我們一文不值的罪。由此可見,神對我們的恩典是何等浩大!

(2)要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,耶穌的受死、埋葬和復活是 神既定的救贖計劃(路24:7;46),要藉著死,來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(來2:14、羅6:9)

(3)是一種憑據、典範(羅6:4),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、和他一同埋葬.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、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、從死裏復活一樣。 (羅6:4)

所以主耶穌的復活是一種新的典範,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。耶穌的復活是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(徒17:31)

(4)是一種能力(弗1:18-20)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,所運行的大能大力,使祂從死裏復活,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。神的大能在宇宙間有兩方面的表現,一方面是創造的大能,使無變有,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,第二方面是復活的大能,是回生的能力,從絕境中復活的能力。

(5)是一種應許(帖前4:14),每個基督徒都有榮耀復活的盼望,我們在主裏睡了的人,要復活,被提到空中,與主相遇。復活是主耶穌親口所宣告的 (約12:25-26),是耶穌穌所應許的(約6:40-54),復活的人要被稱為 神的兒子(路20:36),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和福氣。

(6)是一種保証(約14:19)因為我活著,你們也要活著。主是永遠活著,所以我們的生命不是短暫的,不但今天因主活著,我們要活到永遠。這種永活的生命在那裏,他現在就活在我心裏。不是以前曾經活過,或昨天活過,今天沒有了,是永遠地活著。

(7)無論善惡都要復活(徒24:15),行善的復活得生,作惡的復活定罪(約5:29)

(8)復活的人將與天使一樣(太22:30、可12:25、路20:35)

七、復活的時機

聖經並末明確告訴我們,我們要在甚時候復活,但由三處經文我們可以得知一些概念:

(1)末日─耶穌說過在末日,信祂的人在末日都要復活(約6:39;54)

(2)耶穌第二次降臨之時─在基督裏死了的人要先復活,還活著的人要被提,在空中與主相遇(帖前4:13-18)

(3)末次號筒吹響時─保羅說:這是一件懊密的事,在一霎時間,號筒末次要吹響,信主的人都要改變,死人要復活,必死的變成不死的,必朽壞的必變成不朽壞的 (林前15:51-54)

八、復活後之體
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(林前15:35-49),特別論到,死人怎樣復活;帶著甚麼身體來呢?他說:『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,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。』 (林前15:49),他又說:『有天上的形體,也有地上的形體;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,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。』 (林前15:40),總結保羅的話,復活的身體有三種性質,那就是:

(1)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(林前15:42;15:54)

(2)復活的身體是榮耀的(林前15:43)

(3)復活的身體是靈性的身體(林前15:44)

九、總結

主耶穌若沒有復活,我們所信的就枉然,可以丟棄不信,因為與其他宗教沒有兩樣;我們就吃吃喝喝罷,因為我們都要死,死後一切都完了 (林前15:32)。但信主的人卻不一樣,主耶穌是 神成人, 神有永遠的生命,所以在基督裏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。主也說:生命在我,復活在我,祂死在十字架上,是甘心為人的罪獻上代贖,是滿足 神的公義,死不能拘禁祂,祂的生命要衝破死亡,這種復活的生命,也要賜給一切相信的人。

主的復活,是靈、魂、體一同復活,祂的墓是空的,祂叫門徒摸祂肋旁,也能拿起燒魚來吃,復活的身體不受時空的限制,門窗緊關,也能進到門徒中間,問他們平安,祂是初熟的果子,我們也要與祂一同復活,成為成熟的果子。

我們活著信主的人,在沒離世前,都要活在屬世的生命中,在世俗中有痛苦、困難,有逼迫、病痛和誘惑, 神稍微伸出管教的手,就無法順服,怨言四起,設法逃避,這是因為在我們裏面的靈命尚沒有耶穌的復活生命,求主憐恤我們使我們能藉著環境,學習成長,讓我們先將自已的靈命能復活起來,有了復活的靈命,我們不怕撒但攻擊,不被捆綁,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,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(林後4:8-10)。願復活的生命能使我們的靈、魂、體都興盛起來,阿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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