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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二約之間
一、聖經何分為兩個部份?
『新約』和『舊約』是『 神與人』所立兩種約,也是 神要與人來往的兩種條件。舊約是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後四百三十年, 神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賜下律法而立的約 (創12:2、17:6、18:18),一般而言舊約指由創世記到瑪拉基書,但實際的涵蓋時間應由出埃及記第十九章起至施洗約翰被殺為止。
創12:2、17:6、18:18-神與亞伯拉罕立約
創12:2--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,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 創17:6--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;國度從你而立,君王從你而出。 創18:18--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;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。 |
新約是繼承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,是 神給亞伯拉罕的『應許』(創22:16-18),而這個應許在兩千年後,『應驗』在耶穌基督的身上(加3:15-17)。
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(創22:16-18)
創22:16--「耶和華說:『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: 創22:17--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 創22:18--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』」 |
神差他『獨生子降世』,背負『世人的罪孽』(約1:29)。他在十字架上流出『寶血』,立了『新約』(路22:20)。
約1:29--【 神的羔羊】次日,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,就說:「看哪, 神的羔羊,除去〔或作『背負』〕世人罪孽的。 路22:20--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。」 |
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(加3:15-17)
加3:15--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 加3:16--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; 神並不是說『眾子孫』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『你那一個子孫』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 加3:17--我是這麼說: 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 |
二、舊約是如何立訂的﹖
在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西乃山後, 神將律法傳給『摩西』(出24:3、約1:17),因此,舊約是經摩西的手訂立的。
神將律法傳給摩西(出24:3、約 1:17)
出24:3--摩西下山,將耶和華的命令、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。眾百姓齊聲說:「耶和華所吩咐的,我們都必遵行。 約1:17--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,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。 |
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(來9:22),頭一個約(舊約)是憑『牛羊的血』立的。(來9:18-21),又稱作『立約的血』(出24:8)。
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(來 9:22)
來9:22--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 |
立約的憑據(來9:18-21)
來9:18--所以,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。 來9:19--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,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,把牛犢、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,又灑在眾百姓身上,說: 來9:20--『這血就是 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』 |
出24:8-立約的血
出24:8--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,說:「你看!這是立約的血,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」 |
三、新約是如何立訂的﹖
新約是耶穌基督親自完成的,當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時,流出的『寶血』,就使 神與我們立訂新約(太26:28)。 神兒子耶穌的血,能洗淨人類的一切罪(約壹1:7)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因此新約也是憑著神子耶穌的血立的。新約比舊約更美(來8:6),也是永遠之約(來13:20),不像舊約漸漸衰殘(來8:13)。
立約的血-寶血(太26:28)
太26:28--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 約壹1:7--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 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 |
新約比舊約更美(來8:6、來13:20、來8:13)
來8:6--【作更美之約的中保】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,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;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。 來13:20--【祝福】但願賜平安的 神,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--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 神, 來8:13--既說新約,就以前約為舊了;但那漸舊漸衰的,就必快歸無有了。 |
四、舊約為何是外添的﹖
神藉摩西傳律法(舊約)是因以色列人不順服,因而傳律法、典章,使之遵守,並非出自 神原初對人的心意,所以舊約是外添的 (加3:19)。因此舊約不能長久存在;舊約職事的榮光也是漸漸退去(林後3:7)。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(不能除罪),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,因行律法,能在 神面前稱義(羅3:20)。
加3:19--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 林後3:7--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,尚且有榮光,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,不能定睛看他的臉; 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, |
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在 神面前稱義(羅3:20)
羅3:20--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|
五、舊約以甚麼為條件,新約以甚麼為條件﹖
舊約以不能叫人得生命的律法為條件(只要人行,不要人信)-在舊約時代,神與人來往的條件是靠律法,且明文規定,凡遵守者就蒙福 (申6:1-3),不遵守者被咒詛(加3:10),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前,摩西曾將祝福陳明在基利心山,將咒詛陳明在以巴路山(申11:27-29)。
凡遵守者就蒙福(申6:1-3)
申6:1--【勸民眾畢生遵行誡命】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, 申6:2--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,謹守他的一切律例、誡命,就是我所吩咐你的,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。 |
不遵守者被咒詛(加3:10)
加3:10--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,因為經上記著:『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』 |
將祝福陳明在基利心山,將咒詛陳明在以巴路山(申11:27-29)
申11:27--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,就必蒙福; 申11:28--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,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,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,就必受禍。 申11:29--及至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,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,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。 |
以色列人以能遵守(遵行)律法為他們的義(申6:25),但以色列人在這件事上是失敗了,因為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(約7:19a、雅2:10)。
以色列人以能遵守(遵行)律法為他們的義(申6:25)
申6:25--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,謹守遵行,這就是我們的義了。 |
沒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(約7:19、雅 2:10)
約7:19--【不可按外貌定是非】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?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。為甚麼想要殺我呢?」 雅2:10--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 |
律法是要人知罪,定人的罪,人不能完全守律法,而得神的義,律法不能賜人生命。因此在舊約時代的先知耶利米,也預言將有新約的日子臨到 (耶31:31-34),舊約將要歸於無有(來8:13)。
預言將有新約的日子臨到(耶 31:31-34)
耶31:33--耶和華說: 「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 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 |
耶31:34--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:『你該認識耶和華。』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」 這是耶和華說的。 |
舊約將要歸於無有(來8:13)
來8:13--既說新約,就以前約為舊了;但那漸舊漸衰的,就必快歸無有了。 |
新約以叫人得生命的恩典為條件(只要人信,不靠人行)─如今神子耶穌為我們成就了律法上的義,聖經記載祂全然無罪(來4:14-15),祂的血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(約壹1:7),叫一切相信的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(約3:15-16),這不是靠我們的行為,乃是靠 神賜的恩典(羅11:6)。
耶穌全然無罪(來4:14-15)
來4:14--【大祭司耶穌能體恤人的軟弱】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,就是 神的兒子耶穌,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。 來4:15--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,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;只是祂沒有犯罪。 |
耶穌
約壹1:7--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 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 |
叫一切相信的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(約3:15-16)
約3:15--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〔或作『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面得永生』〕。 約3:16--【 神愛世人】 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 |
不是靠我們的行為,乃是靠神賜的恩典(羅11:6)
羅11:6--既是出於恩典,就不在乎行為,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。 |
在新約時代,人被 神定罪的惟一原因,就是人不信,不信 神兒子主耶穌基督的名(約3:18)。甚麼是信呢﹖那就是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被 神差到地上為童女所生,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流血救贖我們,埋葬又復活,賜聖靈,我們用信心接受由聖靈重生,我們就能得救,有永生的盼望,因為經上記著說:『凡信祂名的,祂就要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。』 (約1:12)不必努力倚靠遵行律法。
不信的人、罪已經定了(約3:18)
約3:18--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 |
凡信的人(約1:12)
約1:12--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 神的兒女。 |
六、舊約用在甚麼時代,新約用在甚麼時代﹖
舊約用在舊約時代(律法時代-主耶穌受死、復活之前),新約用在新約時代,以及永世(恩典時代-穌受死、復活之後)。
七、結論
所以新約是『恩惠』的福音,只用『信心』接納就可『得救』。聖經中的福音是信心的根基,全部的信息是人行為的準則。
神在先知時代留下舊約聖經;在使徒時代留下新約聖經,直到我們這一代,就有『新舊約聖經』。舊約為根基,新約為建築,新約藏在舊約;舊約在新約中彰顯。舊約 『預備』救恩,新約『成全』救恩。
八、附表
表1新舊二約之比較
舊約-律法 |
新約-恩典 |
看見 神怎樣來『創造』,撒但怎樣來『破壞』,人怎樣墮落, 神怎樣應許基督來救贖人,舊約叫人守『律法』,但人均犯罪,不能遵守,故不能靠律法得救。 舊約的律法的結果是『咒咀』(水變血)。 舊約叫我們去『行舊約』(律法),沒有人能做到。 |
基督照著『 神的計劃』,也就是照著『神的應許』來救贖人,把罪人救贖回來,建造成為他榮耀的教會。新約論 『恩典』,叫人信耶穌就可以得救。 新約的末了是主耶穌的『恩惠』與我們同在(水變酒)。 新約叫我們去『信新約』(福音),是白白可以得到。 |
表2新舊二約之關係
舊約聖經(929章--23,146節) |
新約聖經(260章--7,958節) |
1.舊約隱藏基督 |
1新約顯露基督 |
2.舊約應許基督 |
2新約應驗基督 |
3.舊約期待基督 |
3新約釋明基督 |
4.舊約是新約的影兒(基督要來) |
4新約是舊約的實物(基督來了) |
5.舊約是鎖 |
5新約是鑰 |
6.舊約是種子(種下新約) |
6新約是果子(收成舊約) |
7.舊約的中心是以色列 |
7新約的中心是教會 |
8.舊約是律法之約(靠行為) |
8新約是恩典之約(靠信心) |
9.舊約講到人在第一個亞當裏的失敗(人在亞當裏的況狀-屬肉體的) |
9新約講到人藉第二個亞當裏得勝利(人在基督裏的況狀-屬靈的) |
10.舊約記人因罪失去樂園 |
10.新約是記未後有新天新地來臨 |
11.舊約之始乃萬物之起源 |
10.新約之始乃基督之起源 |
12.舊約的結束是咒詛 |
12.新約的結束是祝福 |
13.舊約說到一切事物的起頭 (宇宙的來歷) |
13.新約說到一切事物的終局 (宇宙的終結) |
14.舊約是說 神的創造 |
14.新約是說 神的救贖 |
15.舊約是說撒但反叛 神 |
15.新約是說 神消滅撒但 |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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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2007年9月9日
JA07_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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