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| 上一層 | >> |
新約聖經經文註釋
主要內容包括
(1)本章大要 (2)綱要分段 (3)本章重點 |
(4)經文解析 (5)人名地名釋意 |
哥林多前書 第9章 福音權柄
本章大要
攻克己身 |
叫身服我 |
||
一、傳道人甘苦談 |
二、努力廣傳福音 |
三、得不能壞冠冕 |
|
1.使徒印證 2.各種權柄 3.寧可放棄 |
1.甘心託付 2.眾人僕人 3.福音得人 |
1.諸事節制 2.賽跑鬥拳 3.追求獎賞 |
二、綱要分段
(1) 使徒的權利 (林前9:1-12)
(2) 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 (林前9:13-27)
三、全章重點(R03)
這段論到 神的工人,應有福音的權柄,可以靠福音養生,但保是有 神印證的使徒,但他寧可放棄他個人該得的權柄,他努力傳福音,為的是要使人得福音的好處,要得 神所賜那不壞的冠冕。
四、經節釋意(R02、 R03)
林前9:1~3 - 保羅再以他的經歷作見證
哥林多有些信徒懷疑保羅作為使徒的權柄,所以保羅提出自己的『薦信』:他曾親眼見過復活了的基督,與祂交談,並且是基督親自呼召他成為使徒的 ,參(徒9:3-18)。這個身分使他在信中的教導變得更有說服力。在哥林多後書10至13章,保羅更詳盡地為自己的使徒身分辯護。
林前9:4-15 -- 為基督捨棄了這許多
保羅以他自己作為捨棄個人權利的榜樣。保羅有權要求厚待、結婚或工作的報酬,但他卻甘願為傳福音而放棄了這一切。你若專心注目為基督而活,就能輕看個人的權利了。
林前9:4-10 -- 神的工人理當得報酬
耶穌說工人理當得到報酬,參(路10:7)。保羅也同意這個看法,要求教會必須供養傳道同工。我們有責任照顧牧者、教師及其他屬靈領袖,給他們以公平合理的報酬。
林前9:13 -- 祭司的報酬
聖殿內的祭司會收取部分祭物當作自己的食物,這是他們報酬的一部分,參(民18:8-24)。
林前9:16 -- 保羅為福音擺上自己
傳講福音是基督給保羅的恩賜和呼召,他不能隨意地停止這個事奉。他熱切期望完成神要他做的事情,以自己的恩賜來榮耀神。
林前9:19-27 -- 自由與紀律
保羅說他有自由作任何事(林前9:19-22),但他又強調要過一個嚴守紀律的生活(林前9:24-27)。基督徒的生命包括了自由和守紀律兩部分。保羅生命的目標是要榮耀神及領人歸主。如此他就免受任何哲學觀念的羈絆或物質的纏累,嚴格訓練自己,務求完成此目標。對保羅而言,自由與紀律同樣重要,都是事奉神所不可或缺的。
林前9:22-23 -- 為了福音的緣故
保羅給事奉工作定下了幾個重要的原則:(1)為你工作的對象尋找共同處;(2)避免自視過高;(3)讓別人感到被你接納;(4)對他們的需要要敏感;(5)尋找機會向他們分享基督。這些原則不管是對保羅還是對我們,都是同樣合適的。
林前9:24-27 - 作主工有如競賽
要在競賽場上取勝,必要持守目標,還要有嚴格的紀律。保羅以此為喻,來說明基督徒的生命需要勤勞、自制及不懈的準備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正向著將來天國的目標奔跑。我們所需的操練,包括祈禱、讀經和敬拜,都可以鍛煉我們,使我們更有力、更持久地跑下去。不要對這些操練掉以輕心,以為每天早晨動幾下腿便可以。必須好好鍛煉,這對你屬靈生命成長很重要。
林前9:25 - 爭不能壞的冠冕
為了成就神的旨意,許多時候我們必須放棄一些好的東西。每個人都有特別的使命,使他必須接受某種紀律,或放棄一些甚麼。如果沒有這個目標,"紀律"就變成自我懲罰;因為有一個討神喜悅的目標,即使我們有所捨棄,但比起將來賜給我們的永恆賞賜,這是不足為道的。
林前9:27 --為何傳福音給人,反會被棄絕?
當保羅說他可能被棄絕時,並非指失去救恩,而是說他會喪失傳福音的權利。我們很容易說一套,自己做的又是另一套。我們必須小心實踐自己所傳講的。
五、參考資料
R01. 聖經分章大要 (張志新 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1990年)
R02. 聖經助讀本 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 1986第二版)
R03. 聖經靈修版 (國際聖經協會 1993年3月)
R04 聖經新標點和合本 (聖經公會)
1990年7月31日台北至2002年11月12日加拿大
1CO_S 9 - 3
<< | 上一層 | >>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