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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聖經經文註釋

主要內容包括

(1)本章大要

(2)綱要分段

(3)本章重點

(4)經文解析

(5)人名地名釋意

哥林多前書 10古事鑑戒

本章大要

祝福的杯

擘開的餅

一、不要重蹈覆轍

二、有分主的筵席

三、不可妄用自由

1.忘記恩典

2.招致災禍

3.得勝試探

1.勿拜偶像

2.杯餅相連

3.神鬼分清

1.別人得益

2.不受議論

3.要榮耀神

 

二、綱要分段

 

(1) 以歷史為鑑勿重蹈覆轍 (林前10:1-13)

 

(2) 主的筵席與鬼的筵席 (林前10:13-22)

 

(3)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 (林前10:23-33)

 

三、全章重點(R03)

 

哥林多前書第9章,保羅以他自己作為榜樣,指出成熟的基督徒會鍛煉自己,使自己更有效地服事神。在 哥林多前書第10章,他則用以色列作為靈命不成熟的例子,指出他們過分自信及缺乏有紀律的生活。

 

四、經節釋意(R02 R03)

 

林前10:1-5 - 都從雲海大中經過

這裏提到雲和海,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 神藉著雲柱來引導他們,又平安帶領他們渡過紅海,參(出14章);靈食和靈水是指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時候, 神奇妙的供應,參(出15:16)

 

 

林前10:2 -- 受洗歸了摩西

『受洗歸了摩西』,意為我們藉洗禮與基督聯合,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時候,也與摩西聯合,由他來帶領。

 

林前10:11 - 要以往事為鑑

今日的壓力常常會導致我們忘掉昔日的教訓。但保羅提醒我們必須牢記以色列人的教訓,好使我們不致重蹈覆轍。為了不忘昔日的教訓,最佳的方法是天天讀經,讓神提醒我們怎樣按祂的旨意而活。

 

林前10:13 -- 不叫我們受過於我們所能受的試探

在一個道德敗壞的社會裏,保羅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,要勇敢抵擋試探。他說:(1)試探和犯罪的念頭會臨到每個人的身上,不要以為你能避免;(2)倘若別人可以抵擋試探,你也一定可以;(3)不管任何試探,依靠神的幫助,你必能勝過。神會這樣幫助我們勝過試探:(1)祂使我們知道哪些人或處境會使我們跌倒;(2)祂幫助我們遠離明明知道是錯的事;(3)祂幫助我們只做好的事情;(4)我們可以祈求神的幫助;(5)有些愛主的朋友在你被試探時可以幫助你。無論如何,趕快離開試探的場所是得勝的第一步,參 (提後2:22)

 

林前10:14 - 甚麼是偶像?

哥林多最明顯的宗教特色就是拜偶像,那裏有很多神廟,香火鼎盛。木頭和石頭本身沒有好壞可言,但人們卻賦予它們只有神才配得的敬拜,又期望它們賜下只有神才有能力給予的好處,如風調雨順、五穀豐登及兒孫滿堂等。拜偶像在今日仍舊是嚴重的問題,只是形式不同而已。我們也許不再去拜那些木頭或石頭,但卻崇拜鈔票信用卡。現代的偶像如權力、享受或名聲等,是被我們高舉的東西。保羅說:『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』,所指的就是這些事。

 

林前10:16-21 - 要分別甚麼是主的杯?

無論是猶太人、基督徒或異教的信徒,都覺得吃祭物是與神明聯合的意思。在舊約時代,當一個猶太人獻過祭後,便會進食部分的祭物,表明他曾犯罪得罪了神,現藉獻祭與神復和,參 (申12:17-18)。因此,初信的人若見到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,便會感到不安。

作為基督的追隨者,我們必須對祂全然效忠。保羅說,我們不可同時吃主的聖餐,又吃鬼的筵席。吃主的聖餐表示我們記念主,承認祂為我們死。吃鬼的筵席表示我們認同撒但的崇拜,參與了提倡異教(或罪惡)的活動。你是否也兩面討好,既想滿足基督的要求,又不想得罪別人?聖經說,你不可以同時兩者兼得。

 

林前10:23-24 - 凡事要求別人的益處

有時我們很難知道何時需要遷就軟弱的信徒。保羅於是給我們一個簡單方便的原則--對別人的需要要敏感,心存恩慈。有些行為未必是錯,但對別人不一定有好處。縱使我們在基督裏是自由的,但也不應濫用自由而使弟兄姊妹受傷害。我們不能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對別人的事敏感。

 

買來就要吃,又怕祭過偶像;人生時常處進退兩難的境地,可以怎樣處理?
林前10:25-27 

保羅對於這個進退兩難的問題,提供了一個答案--可買市場上的任何食物,不必追問它曾否祭過偶像。這算不得甚麼,任何人的良心不必受它困擾。當我們過分擔心自己的每一個行為,就容易變成律法主義者,無法享受生命。因為萬物都是從神而來,祂讓我們享用。如果我們知道有問題,就應該努力解決它,但卻不必刻意去發掘問題。

 

林前10:28-33 - 無論作何事都要榮耀 神

為甚麼我們要被別人的良心所限制呢?最重要的理由是,我們做任何事都要榮耀神,即使是吃、喝的事情。我們不應該做一些引致別的信徒跌倒的事情,我們為別人要做得最好,以至他們可以得救。

神的愛必定會漸漸改變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無論做甚麼,都是為祂的榮耀而作。要常常問:『這事榮耀神嗎?』或『我如何在此事上榮耀神?』以此作為自己的生活準則。

保羅處事的準則並不是出於自己的喜好,而是只求別人的好處。若不以此為原則,便會:(1)冷漠無情,任意妄為,不管是否傷害了別人;(2)顧慮太多,恐怕令人不高興,所以甚麼都不敢做;(3)變成一個惟命是從的人,為了得到別人的認同,便隨波逐流,忘了神的旨意。在這個"自我中心""追求第一"的世代,保羅卻獨排眾議,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標準。如果我們以別人的利益為基本目標,這樣的事奉就會討神喜悅。

 

五、參考資料

 

R01. 聖經分章大要 (張志新 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1990年)

R02. 聖經助讀本 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 1986第二版)

R03. 聖經靈修版 (國際聖經協會 1993年3月)

R04 聖經新標點和合本 (聖經公會)

 

1990年7月31日台北至2002年11月19日加拿大

 

1CO_S 10 - 1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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