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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聖經經文註釋

主要內容包括

(1)本章大要

(2)綱要分段

(3)本章重點

(4)經文解析

(5)人名地名釋意

雅各書 4知行合一

本章大要

不求不得

求也不得

一、信徒三個仇敵

二、彼此批評論斷

三、知善不行是罪

1.私慾戰鬥

2.世俗為友

3.抵擋魔鬼

1.按弟兄說

2.按律法說

3.按權柄說

1.自作主張

2.明日計劃

3.張狂誇口

綱要分段

(1)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敵(雅4:1-10)

(2)不可彼此批評(雅4:11-12)

(3)不可自誇自恃(雅4:13-17)

本章重點

雅各要信徒克制私慾,抵擋魔鬼,親近 神,因為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敵。弟兄之間不可彼此,要有善行,知善不行是罪。

經文解析

(1)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敵(雅4:1-10)

雅4:1-3- 爭鬥,嫉妒,生氣,競爭

信徒互相爭鬥是極為不智的。雅各解釋這些爭鬥是從人們心中的惡念而來:他們為求獲得更多金錢、物質,為攀上更高地位,得到更多人賞識,不惜靠爭鬥來滿足一己之慾。我們應該順從 神而放棄攫取我們想要的東西。求 神幫助我們除掉自私的慾望,不再你爭我奪,相信祂會把我們真正的所需賜給我們。

雅4:2-3- 平常禱告的內容

各提出了祈禱的普遍問題:不求、求不適當的東西和出於錯誤動機的祈求。你有沒有與 神交談呢?交談時,你會說些甚麼?你是否只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祈求?在你所計劃的事上,你會否尋求 神的旨意?我們如果讓 神改變我們的慾望,使我們的願望完全符合祂的旨意,我們的禱告便大有力量了 (約壹3:21-22)

雅4:3-4- 祈求甚麼?

期望過舒適生活並沒有錯, 神賜給我們美好的事物可以享受(弗4:7、提前4:4-5),我們可以安然享受 神所賜的豐盛。與世俗為友是犧牲別人或放棄服從 神來尋歡作樂;不討 神喜悅的歡樂是罪。

44-8- 神之定義

萬物都有根源,惟 神卻是永遠存在的。『 神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)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但動詞都用單數 (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,而非數量的多數)。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。在聖經中El 表真神,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,例如但以理(Daniel)中之-el,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『 神是審判』的意思。God相當於El。Elohim除指真神外,也用在『天使』(詩85 或『人』的稱呼中(詩826Elohim 有強壯者、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。也有很多、充滿能之含意。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『豐盛』(西11929。有關『 神』的本質,參閱『耶大雅聖經園地』『聖經真理』 『真神本質』一文。

雅4:4-6- 醫治邪惡慾念的良藥就是謙卑

醫治邪惡慾念的良藥就是謙卑(箴16:18-19、彼前5:5-6)。驕傲使人變得以自我為中心,以為自己配得一切,貪得無厭。在 神面前謙卑下來,明白我們真正的需要是 神的接納,我們就可以從自我為中心的慾望中釋放出來。聖靈充滿我們時,便會知道世界一切吸引我們去追求的東西,與 神所賜的相比,實在微不足道。

雅4:7- 魔鬼撒但無處不在

『魔鬼』又被稱為撒但,本為一天使長,但因要與 神爭同等,因此被神摔下成為魔鬼,專門與 神作對,也常在 神面前控告神的子民,他的結局是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,聖經中常以蛇、古蛇、龍或大龍來象徵魔鬼 (啟19:9、20:2)

雖然 神與撒但正在爭戰,但我們無需等到結局,也可以知道誰勝誰負, 神已經戰勝撒但了(啟12:10-12)。當耶穌再來時,撒但與牠所主張的一切將會永遠被消滅 (啟20:10-15),不過今天撒但仍在世上,千方百計要引誘我們隨牠作惡。只要靠著聖靈的能力,我們就可以抵擋撒但,牠也必會逃離我們而去。

雅4:7-10- 生活的原則

雅各提出了五項建議,使我們可以親近 神:(1)服從 神(雅4:7),順服 神的權柄和旨意,把自己的生命交祂管理,並願意跟從祂;(2)抵擋魔鬼 (雅4:7),不要讓撒但慫恿引誘你;(3)洗淨自己的手,清潔自己的心,過聖潔的生活(雅4:8),使自己不被罪玷污,以 神的完美無瑕,取代犯罪的慾念;(4)為自己的罪過悲哀、憂愁、痛哭 (雅4:9),不要怕為自己所犯的罪顯出極大的傷痛;(5)在主面前謙卑,祂必將你提升(雅4:10、彼前5:6)

雅4:10- 自卑就自我謙卑

『自卑』的意思是承認自己的價值完全是來自 神,謙卑包括聽從祂的引導,倚靠祂的能力行事,而不是倚靠自己的努力。雖然我們有很多缺點,不配接受祂的恩典,但祂因愛我們而尋找我們,賜給我們價值與尊嚴。

(2)不可彼此批評(雅4:11-12)

雅4:11-12- 我是誰?竟時常在論斷人

耶穌總括律法的總綱是愛 神愛人(太22:37-40),保羅說愛人如己就完全滿足了律法的要求(羅13:6-10)。我們若不愛人,就是違背 神的律法了。試省察你對別人的態度與行為,你是在建立還是拆毀他們呢?當你準備批評別人時,牢記這條愛的律法,說一些對他們有益的話。多說一些造就別人的話,就使你不再去挑剔別人的錯處,也就更能遵行 神的律法。

(3)不可自誇自恃(雅4:13-17)

雅4:13-16- 主若願意

訂立目標原是好的,但如果我們的計劃中從來沒有把 神包括在內,那麼我們的計劃最後會叫我們失望,因為未來是掌握在 神手中的。你的計劃若未考慮 神的存在,這計劃就沒有意義。你未來十年、一年或明天有甚麼打算呢?假若 神要介入你的計劃,替你重新安排,你會有甚麼反應呢?只管計劃將來,但不要死抓住計劃不放,如果你把 神的心意作為計劃的中心,祂必不會令你感到失望。

雅4:14- 不要自欺

無論我們活到多少歲,生命都是十分短暫的。不要自欺,以為自己還有許多時日可以為主而活、與所愛的人在一起,或是做你所知道你應該做的事。今天就為主而活吧!不管生命在何時結束,你都可以成就 神在你身上的計劃。

雅4:17- 行惡是罪

我們常以為『行惡』是罪,但雅各告訴我們『不行善』也是罪。說謊固然是罪,但知道真相而不說出來也是罪;誹謗他人是罪,但你若知道那人需要你關心而你卻逃避他也是罪。我們應該順著聖靈的引領,樂意幫助人。當 神指示我們要去行善、服事人或與別人和好時,就照做吧!你的屬靈生命就會得著更新和振奮。

人名地名釋義

本章無人名地名記錄

資料來源

(1)本章大要摘自『聖經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

(2)經文解析摘自:

1. 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
2. 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
3.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(更新傳道會1997年)

4. 聖經啟導本(海天書樓1993年)

5. 每日讀經日程(大光書房1991年)

(3)人名地名釋意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//kofamily.cjb.net/bible/
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
JAS_4S - 1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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