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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聖經經文註釋

主要內容包括

(1)本章大要

(2)綱要分段

(3)本章重點

(4)經文解析

(5)人名地名釋意

約翰三書 第1章同行真理

大要表解

外邦傳道

一無所取

一、稱許愛主該猶

二、犯罪的丟特非

三、行善的低米丟

1.凡事興盛

2.按真理行

3.厚待客旅

1.好為首的

2.惡言妄論

3.禁止接待

1.眾人見證

2.真理見證

3.使徒見證

綱要分段

(1)問安(約參1:1-4)

(2)稱讚該猶接待弟兄(約參1:5-8)

(3)不要效法惡,應該效法善(約參1:9-12)

(4)結尾問候的話(約參1:13-15)

本章重點

這封信給我們一些初期教會生活的重要線索。約翰三書是約翰寫給該猶的信,內容主要是稱讚該猶熱心款待周遊各地的傳道人,因為這些人特別需要別人接待。這封信也警告讀者要防備可能成為教會獨裁者的人。

經文解析

(1)問安(約參1:1-4)

約參1:1- 該猶是約翰的信徒

我們只知道該猶是約翰深愛的信徒,除此以外,就沒有其他關於他的資料了。可能在約翰周遊各處傳道的時候,他曾經接待約翰到他家中。這樣,約翰必定非常欣賞他所做的事,因為過路的傳道人需要靠別人的接待生活 (太10:11-16)

約參1:2- 靈魂興盛與身體健康

約翰關心該猶身體和靈魂的健康。這樣的做法和當時流行的異端成為強烈的對照,異端認為靈魂和物質完全是兩件事,他們鄙視生命中屬物質的一方面。今天,很多人仍然有這樣的想法,這種態度很容易叫人忽略身體的健康,或沉迷於肉體上罪惡的慾望。 神同時關心你身體和靈魂的需要。我們要作負責任的基督徒,不疏忽照顧自己,也不放縱自己,要留心自己身體的需要,也要學會約束自己,使自己時刻在最佳的狀況下事奉主。

約參1:4- 我的兒女們

約翰寫:『我的兒女們』,是因為他所傳的福音,使他成了該猶和很多人的屬靈父親。

(2)稱讚該猶接待弟兄(約參1:5-8)

約參1:5- 作客旅的弟兄

當時,先知、傳道人、教師等等周遊各處事奉主,在路上得到很多像該猶一樣的信徒幫助,供應住宿飲食。今天,款待賓客的習慣在許多教會中消失了。我們若能夠請教會的教友、周遊各處傳道的宣教士、一切有需要的人,不論性別年齡,一同吃飯或到自己家中做客,是再好不過的,這是一種主動又令人樂意接受的表達愛心的方法。今天,這樣做可能比以往更有意義,因為今天的社會傾向個人化、以自我為中心,社會上有很多孤獨的人,以為再沒有人關心他們的死活。當你碰上這樣孤獨的人,就向他表示你對他的關懷吧。

約參1:6;11- 神之定義

萬物都有根源,惟 神卻是永遠存在的。『 神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)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但動詞都用單數 (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,而非數量的多數)。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。在聖經中El 表真神,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,例如但以理(Daniel)中之-el,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『 神是審判』的意思。God相當於El。Elohim除指真神外,也用在『天使』(詩85 或『人』的稱呼中(詩826Elohim 有強壯者、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。也有很多、充滿能之含意。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『豐盛』(西11929。有關『 神』的本質,參閱『耶大雅聖經園地』『聖經真理』 『真神本質』一文。

約參1:7- 處傳道的工人

四處傳道的工人不會主動要求人幫助,也不接受非基督徒的任何施贈,因為他們不願意任何人懷疑他們傳道的動機。神真正的傳道人並非以傳道牟利,他們傳道是出於對神對人的愛。照顧基督的工人是教會的責任,這個責任絕不能擱在非信徒身上。

約參1:7-8- 對於宣士、傳道者

你幫助傳福音的人,你就成為他們事奉工作的同工(約貳10)。不是每個人都要去外地參與宣教工作,留在本地為基督工作的人也十分重要,因那些外出宣教的人需要他們的支持。我們可以藉著禱告、金錢、款待和時間來支持宣教士的事工。

(3)不要效法惡,應該效法善(約參1:9-12)

約參1:9- 

約翰在這裏所提及的信並不是約翰一書或二書,而是引用傍經《摩西升天記》。

約參1:9-10- 面對罪惡,約翰敢於發言

我們只知道丟特腓渴望控制教會,約翰斥責他的行徑:(1)他拒絕與其他屬靈領袖交往;(2)誹謗領袖;(3)他樹立了拒絕款待傳福音教師的壞榜樣;(4)試圖把反對他的人趕出教會。驕傲、妒忌、誹謗等罪惡今天仍充斥在教會中。教會領袖若鼓勵犯罪,使行善的人灰心,那就非要禁止他不可了。若沒有人起來說話,教會便會蒙受巨大的傷害。我們必須對付教會裏的罪。若我們逃避問題,罪惡便會繼續增長。真正的基督徒領袖是僕人,而不是獨裁者。

約參1:12- 低米丟

我們只知道低米丟可能替約翰帶這封信給該猶,其他有關他的資料就不大清楚了。聖經曾提過銀匠低米丟對抗保羅(徒19:24-34),但相信他們是兩個人。與丟特腓相反,低米丟非常尊重真理。約翰說真理要見證低米丟的行為和教導。換句話說,倘若真理會說話,一定會替低米丟說話。低米丟抵達的時候,該猶一定會大開門戶歡迎他。

(4)結尾問候的話(約參1:13-15)

約參1:14- 款待、供應這等事

約翰二書強調要拒絕款待假教師,而約翰三書則強調要繼續款待教導真理的人。款待的行為是表示支持受款待的人和他的工作。款待乃是把自己所擁有的無私地供應給對方,使他們居住舒適,工作方便並在旅途上不至於缺乏。我們要積極地款待神的工人,如寫信鼓勵他們,寄送禮物表示心意,經濟上支持他們,敞開家門接待他們,為他們祈禱等等。

人名地名釋義

約翰【John約翰三書-作者

『約翰』為人名,意為: 神的禮物、神的恩賜。聖經中有四個人名叫『約翰』:(1)使徒約翰,是西庇太的兒子(太4:21);(2)施洗約翰(路1:13;1:60);(3)西門彼得的父親(約1:42,21:15-17)又稱為約拿(太16:17);(4)祭司長亞挪親戚(徒4:6)

該猶【Gaius】約參1:1)

『該猶』為人名,意為:主人。聖經中有四個人名叫『該猶』:(1)1.馬其頓的一信徒,曾同保羅被捕(徒19:29);(2)特比的一信徒,曾同保羅到亞西亞(徒20:4);(3)哥林多城的一信徒,保羅曾為他施洗(林前1:14、羅16:23);(4)使徒約翰的親愛的朋友,是信行合一的信徒(約參1)

丟特腓【Diotrephes】約參1:9)

『丟特腓』為人名,意為:被丟斯(木星)撫養的。是教會中妄自尊大,不肯接待屬主弟兄的一人 (約參9)

低米丟【Demetrius】約參1:9)

『低米丟』為人名,意為:得勝的。聖經中有二個人名叫『低米丟』:(1)一個信行合一的信徒,他得了三方面的見證(約參12);(2)以弗所城的一個銀匠,曾鼓動同行鬧事,為要逼迫保羅(徒19:24-41)

資料來源

本章大要摘自『聖經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

(2)經文解析摘自:

1. 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
2. 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
3.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更新傳道會1997

4. 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93

5. 每日讀經日程大光書房1991

(3)人名地名釋意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://kofamily.cjb.net/bible/
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
3JN_S 1 - 3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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