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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聖經經文註釋
主要內容包括
(1)經文表解 (2)本章金句 (3)綱要分段 (4)本章重點 |
(5)經文註釋 (6)靜思默想 (7)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 (8)參考資料 |
創世記 第3章 始袓違命
經文表解(創3:1-24)
犯罪墮落 |
|||
出於塵土 |
歸於塵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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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夏娃受蛇引誘 |
二、神在園中行走 |
三、審判中有憐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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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懷疑主話 2.女人受誘 3.沒有禱告 |
1.你在那裏 2.因罪躲藏 3.互相推諉 |
1.因罪受刑 2.皮衣遮蓋 3.逐出伊甸 |
本章金句
創3:9(UCV)耶和華 神呼喚那人,對他說:「你在哪裏?」
綱要分段
(1)始祖被誘而違主命(創3:1-13)
(2)懲罰與應許(創3:14-24)
本章重點
人類犯罪有外在和內在的原因:(1)外在-撒但假裝蛇誘女人向 神懷疑;(2)內在-經不起環境的引誘 (人性的弱點)。
1.輕看 神話語的嚴重性-『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?』(創3:1)(魔鬼將輕看 神話語的意念傳給人)。
2.因有貪巒的心經不起環境的誘惑(眼目的情慾)-『那果子好作食物,也悅人的眼目』。(創3:6)
3.以自己的標準為標準(自高,今生的驕傲)-『你們吃的日子,便如 神』。(創3:5)
人類犯罪的結果導至:
(1)人與 神關係的破裂-『躲避的面』(創3:8)
(2)人失去了榮耀尊貴的身份,感到害怕、羞恥(創3:9-10、羅3:23)
(3)人與人之間的隔膜,互相推卸責任(創3:11-12)
(4)人的生命、大地萬物都受到咒詛-『女人生產之苦』、『男人終生勞苦』、『地長荊棘』。
(5)人失去了『 神的生命』-生命樹的道路被封住(創3:22-24),人出於土也必歸於土
經文註釋
(1)犯罪的原因(創3:1-13)
創3:1-6-試探是難擋的誘惑
※ 撒但為甚麼要『試探』我們?撒但試探人,是要使人向牠屈服,不按 神的旨意生活。牠成功地引誘夏娃犯罪,從此牠不停地引誘人犯罪。牠甚至試探耶穌,但是耶穌並沒有犯罪,因此魔鬼離了耶穌 (太4:11)。我們怎樣才能抵擋試探呢?首先我們要知道,受試探並不是罪,除非我們在試探中屈服,才是犯罪。抵擋試探必須(1)求 神賜我們力量;(2)避開試探;(3)當我們明知是錯事時,就要拒絕。沒有在試探中屈服的人是有福的,主必賞賜祝福他們 (雅1:12)。
※ 蛇是 神造的,被魔鬼利用,使牠能言引誘人。牠引誘夏娃懷疑 神的美善。牠暗指 神是嚴厲、吝嗇、自私的,不讓夏娃擁有分別善惡的能力。撒但使夏娃忘記 神所賜給她的一切,而把焦點集中在她所沒有的一件東西上。當我們不去細想 神賜給我們的無數福分,而只在那些沒有得到的幾件事上鑽來鑽去時,我們也會陷入苦惱之中。當你為自己缺少甚麼東西而垂頭喪氣時,就該想想你所擁有的一切並感謝 神,這樣你的疑慮就不會使你犯罪了。
創3:1-蛇是撒但魔鬼的附身
※ 聖經中的蛇、古蛇、龍或大龍均象徵著指魔鬼,又被稱為撒但(啟12:9、20:2)。是魔鬼的化身,改變神的話語來迷惑人,甚至連魔鬼用神的話來試探耶穌(太4:1-11、可1:12-13、路4:1-13)。
※ 抵擋魔鬼唯一的方法是熟記 神的話語。撒但本來是天使,因悖逆 神而被逐出天堂,卻偽裝成狡猾的蛇來引誘夏娃。牠既是受造之物,能力就是有限的。雖然牠引誘人偏離 神,卻不會得到最後勝利。 神說撒但將要被女人的-彌賽亞擊敗 (創3:14-15)。
創3:1- 神豈是真說
※ 『神豈是真說』改變 神的話,常是撒但的詭計,改變 神的話後,就使人對 神的話,產生了懷疑,夏娃就是如此中了撒但的詭計。
創3:2-4-『不可摸』和『不一定死』
※ 『不可摸』 神並沒有說這句話, 神只說:『不可吃』;『不一定死』是撒但說的,可見人和撒但都有改變和違背 神話語的罪性。
人違背了 神的命令的結果是:(1)靈性立刻死亡,失去 神的同在;(2)肉身也會死亡,成了必朽壞的。靈性和肉身的死亡從亞當延及全人類 (羅5:12;14)。
創3:5-是來自撒但的『試探』和『詭計』
※ 撒但對人的毒害有三:(1)把懷疑和不信植入人心;(2)使人違背 神命墮落遭刑罰;(3)使人性變惡,與 神為敵 (羅5:19、8:7-8)。
人惟有用 神的話來勝過撒但的『試探』和『詭計』,以耶為榜樣(太4:4、7;10)。
創3:6-7-悅人眼目好作食物
※ 女人為何會被引誘,那是在她未食之先,已在感情上犯了罪,那就是眼目的情慾,意識先犯罪,接著就是行為上犯罪 (雅1:13-14)。夏娃犯罪後接著就使亞當犯罪。可見罪惡是會漫延的。
※ 犯罪後看見自已的赤身,表示他們已有了罪、有自疚,與 神有了隔閡, 神的榮耀離開了他們。
創3:6-眼目的情慾
※ 『眼目的情慾』撒但想使夏娃以為罪是好的、令人喜悅的、令人愛慕的事。能分別善惡似乎對她無害。人常常選擇錯事,因為他們相信那些事是好的,最低限度對他們無害。罪惡並不常常以醜惡姿態出現,那些令人喜悅的罪最防不勝防。要當心令我們著迷的試探,我們不能每次都防止試探出現,但總有一條出路讓我們可以避開 (林前10:13)。 神的話和屬 神的人都能幫助我們去抵擋試探。夏娃的經歷說明美好的事與正確的事並無必然的關係,那麼,我可以做甚麼來避免犯錯誤?
※ 請注意夏娃的動作:她看見、摘下、吃了,又遞給她的丈夫。試探開始時我們往往只是想看看而已,卻不知道這已踏出犯罪的第一步,繼而陷入試探的掙扎中。按保羅的忠告,逃避少年人的私慾 (提後2:22),我們就能勝過試探。犯罪的影響是會散播出去的。夏娃犯罪後,亞當也跟著犯罪。我們犯了錯,為了減輕自己的罪咎感,常常會叫別人一同犯罪。罪惡就好像倒在河裏的毒物一樣,轉瞬間就流淌開去。盡快向 神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,切勿用我們的罪去污染周圍的人。
創3:7-8-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蔽身體
※ 亞當與夏娃犯罪後感到罪咎,看見自己赤身露體就覺得難為情,這種罪咎感使他們想要逃避 神。當我們做錯事後,良心會受到責備,然這是 神放在我們心裏面的警鐘。消滅這些罪咎感,而不消滅犯罪的動機,是最壞的一著;就好比僅吃藥止痛,而沒有就醫一般。我們應慶幸能有罪咎的感覺,使我們可以對罪警惕,以便能祈求 神的赦免,並改過更新。
※ 亞當夏娃二人想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蔽身體,以躲避無所不見,無所不知的 神,真是幼稚得可笑。他們何以笨到這樣的地步,以為自己真的可以躲開?其實我們也是一樣,以為 神不知道我們的所作所為。我們應當勇敢地向 神表達我們一切所行所想的,不要想向祂隱藏甚麼,這根本沒有可能。誠實能使我們跟 神的關係更加親密。
創3:8-天起了涼風
※ 『天起了涼風』 神在園中行走 神呼喚那人,對他說:『你在那裏。』祂是一位尋找 『罪人』的 神。人犯罪,就只知躲避,離開 神。這樣的結果就只會叫人越來越遠離 神,結局就只有沉淪失喪。犯罪雖可恨,可憎,但 神卻不願見人沉淪, 神來尋找不懂得歸向祂的人。祂沒有以高姿態出現,雖明知他們躲在那裏,仍是在園中走來走去,慈聲的呼喚,尋找他們。祂這樣作,無非是讓他們心裏有所準備,免得受驚過度,無地自容。祂要挽回失喪的人,就主動的來尋找,呼喚。我們也是這樣被 神尋找回來。
※ 人雖背道犯罪,但 神還是先來找人-說:「你在那裏?」(創3:9),表明了 神的慈愛和憐恤,又為亞當和夏娃用皮子製衣服給他們穿(創3:21),為他們遮身(遮羞),表示 神的救恩,使人重新與他恢復交通。皮衣成方衣必有獸類被殺來代替的意思,這也是後來獻醟祭的道理 (利1:1-9)。不是我們先愛 神,是 神先愛我們(約壹4:19),不是我們揀選 神,是 神先揀選我們(約15:16)。
創3:8-怕見 神面
※ 這兩節經文說明 神渴望與我們相交,也說明我們為甚麼害怕與祂相交。亞當和夏娃聽見 神來了就想逃避。 神想要親近他們,但他們的罪使他們不敢露面。罪斷絕了人與 神的親密關係,但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開了一條出路,使我們與 神恢復相交。 神渴望與我們同在,祂主動地把祂的大愛無條件賜給我們。我們卻往往感到害怕,因為我們覺得自己不能達到 神的標準。只要知道雖然我們會犯錯, 神仍愛我們,我們就可以消除恐懼。
創3:9-13-是 神在找人,不是人去找 神
※ 始祖犯罪後第一個動作是躲避 神,怕見 神, 神知道他們的光景,祂開尋找他們,也審判他們。二人犯罪後不先坦白認罪。男人推給女人,女人推說是蛇的引誘。這就是罪人的本性,把責任別推,又推到 神的身上,因為是祂造的一切。
創3:10-11-赤身露體
※ 『赤身露體』表人有了罪惡感和內疚,也因罪惡感和內疚使人要逃避 神的面。可是我們要到那裏去逃避 神的面 (詩139:7)。
創3:11-13-諉過是人的本性
※ 亞當和夏娃把 神的警告當作耳邊風。他們不明白 神發這個命令的原因,所以選擇了看來對自己更好的道路。 神的一切吩咐都是為我們好,但我們不總是明白內裏的原因。對於 神的吩咐,不管是否明白背後的原因,信靠 神的人都會順服。
※ 當 神質問亞當時,他歸咎於夏娃,夏娃又推到蛇的身上。我們很容易將自己的罪推到別人身上,或者怪環境不好。但是 神知道實情,祂要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(創3:14-19)。我們應當承認自己錯誤的態度和行為,並且向 神認錯,不要想諉過於別人,以擺脫自己的罪。
(2)犯罪的結果(創3:14-24)
創3:16-24- 神的審判
※ 地點:伊甸園。對象:亞當、夏娃、蛇和自然界都受審判和連累。結果:亞當、夏娃被逐出伊甸園,因罪而受刑罰。男人工作勞苦(作父),女人生產之苦(作母)戀慕丈夫被管轄。蛇吃土爬行。 地受咒詛,長荊棘。神用地來使男受苦,因此自然界要蒙救贖(賽11:6-9)。
創3:14-15-對蛇的懲罰
創3:15-女人的後裔
※ 『女人的後裔』,後裔一詞在原文是單數,是預表從童女馬利亞所生的耶穌基督。撒但是我們的仇敵,牠用盡一切方法使我們犯罪、走向滅亡。『你要傷他的腳跟』這句話是指基督在世上為人的時候,撒但想一再要打敗祂;『他要打傷你的頭』則預表基督從死裏復活,擊敗撒但。傷了腳跟並不嚴重,但傷了頭則是致命的打擊。這裏 神已經顯示祂的計劃,祂要藉著耶穌基督擊敗撒但,救贖世人。 (創3:15)
創 3:18-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
※ 因人的犯罪和和萬物都受了咒詛,地長出荊棘和蒺藜;人和野獸的關係也失去了和協。
創3:21-皮衣
※ 『皮衣』皮衣之製成,必有動物被殺,在舊約成了獻燔祭的道理(利1:1-9)。但 神又是有恩典、有憐恤的 神,祂有餘恩,願施拯救(創3:15;21)預言『女人的要傷蛇的頭』-指由聖靈懷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,要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。
※ 『皮衣』是預表『救恩。』在新約 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用生命代替人贖罪,使人信了耶穌才能稱義。
創3:22-24-始祖犯罪被逐(趕出伊甸)
※ 亞當夏娃與 神關係斷絕的進程是這樣的:(1)他們認為自己的想法比 神的更好;(2)他們自覺慚愧而逃避;(3)他們企圖找藉口為自己辯護。要與 神建立關係,我們必須:1)不再找藉口為自己辯護;2)不再躲避 神;3)確信 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。
※ 亞當夏娃選擇了自己的道路,不順服 神, 神也按照祂的旨意行事。祂是聖潔的 神,不能對罪視若無睹,祂必須刑罰犯罪的人。想到是他們把背叛 神的傾向帶進世界時,我們就不會覺得亞當夏娃所受的刑罰太過嚴厲了。除了耶穌,人人生來都有犯罪的本性,這本性就是由亞當夏娃遺傳下來的 (羅5:12-21)。他們受重罰恰恰反映 神正視犯罪問題,絕不輕易姑息。
※ 亞當夏娃從痛苦的經驗中得到教訓,認識到 神是聖潔的;祂恨惡罪,所以必定刑罰罪人。創世記接著詳細記載了人類由墮落後引致生活敗壞的痛苦經歷。不順服 神就是犯罪,我們跟 神的交往也會因此斷絕。縱然我們有不順服,幸而 神樂意饒恕我們,讓我們與祂和好。
※ 人犯罪後,大地、動物、植物、自然界(天起了涼風)都引起了改變,蒙受其害,參讀(耶12:4、羅8:20)。
※ 罪不可不罰,不然就不公平,不公義。 神是位公平處理罪的 神。在祂無不公義,無不公平。祂先找出真相。(創3:11-13)祂讓人知道自己的醜態,為什麼會這樣?(創3:11) 祂也讓人申辯(創3:12-13),祂更直接了當的讓人知道自己犯了錯。 神絕不含糊!我們的 神不會強加人罪名,祂要讓人知道錯在那裏,知道為什麼要受罰。祂按理施罰。 (創3:14-19)魔鬼是罪魁禍首,故要受致命的刑罰(創3:15)。夏娃因為貪戀(創3:.6),故此成為『貪戀之奴』(創3:.16)。亞當因為聽人話過於聽 神話,貪方便,想不勞而獲,故要『勞碌終身』。(創3:17-19) 神是賞罰分明,斷不以有罪為無罪,我們不要存僥幸的心,以為可以逃得過,可以平安無事。我們也不必心懷不平,因為祂賞罰分明,絕不糊塗!
※ 但 神又是有恩典、有憐恤的 神,祂有餘恩,願願施拯救(創3:15;21) 神愛人,可惜 神所愛的人卻犯了罪,大大傷了 神的心。面對犯罪的人,神怎樣對他們呢?面對犯罪的人, 神還顯出祂恩慈的本性。不然,犯罪的人就只有死路一條,絕望而死。祂為人造衣服。 (創3:.21)這衣服遮蓋了人的羞恥,不然人將永無再抬頭之日。 神不是要斷絕人的後路,祂存心是叫犯罪的人能站起來,從新開始。祂封了往伊甸之路。 (創3:.22-24)有人以為 神很絕情,或忌怕亞當。實際上,這是 神為人著想。犯罪的人若再吃生命樹的果子就會永遠不死,這樣,他就永遠成為活著的罪人,真是永世不得超生了。 神不讓亞當進去,是為亞當好,是要他在外面痛定思痛,痛改前非,神就赦免他,肉体雖然死了,靈魂還可以得救。這是 神的苦心。然而, 神對人的苦心,卻常被人誤會、誤解。人不領情!有誰能体會 神的心呢?有誰能領情呢?我們這些屬 神的人是否也能明白,也能了解祂呢?
辭彙人名地名淺釋
名詞辭彙
神【God】(創3:1)
※ 『 神』或稱『上帝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)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但動詞都用單數(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,而非數量的多數)。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。聖經一認定 的的存在,從來不為言個觀念辯論。
※ 神是個靈,看不見,摸不著,卻讓人能感受著祂的存在,聖經描述祂的屬性是:自有永有,無始無終,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的,無所不能的。萬物都根源於 神。
※ 在聖經中El 表真神,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,例如但以理(Daniel)中之-el,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『 神是審判』的意思。God相當於El。Elohim除指真神外,也用在『天使』(詩8:5)或『人』的稱呼中(詩82:6)Elohim有強壯者、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。也有很多、充滿能之含意。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『豐盛』 (西1:19、2:9)。
※ 在聖經中的 神是永有自有的,也是無始無終的,宇宙中的一切物質和生命都是祂創造的。全部聖經『 神』在3,561節中出現4,110次(創1:1-31、太1:23、
啟1:1;22:19)。聖經『以斯帖記』、『雅歌』和『俄巴底亞書』三卷經書無『 神
』的詞出現。
蛇【The serpent】(創3:1、啟12:9、20:2)
※ 聖經中的『蛇』、『古蛇』、 『龍』或『大龍』均象徵著指『魔鬼』,又被稱為『撒但』(啟19:9、20:2)。
耶和華【Jehovah】(創3:8-9)
※ 『耶和華』(YHWH),讀音是『耶偉』;是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。有兩方面的意思:(1)祂自動、自造、自存。此字與動詞『是』" to be "有關;參讀(出3:14)。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,是自有永有自有的意思;(2)『祂是救贖主』在舊約經文中耶和華就是『祂是救贖主的意思。』全部舊約經文共23,145節中,有5,957 節出現耶和華,使用了7,052次。
無花果【Fig】(創3:7)
※ 『無花果』產於巴勒斯但,須多年培植,始能結果茂盛,夏季葉密蔭濃,能歲穫二次。聖經中常提到無花果,在創世記中人類始祖最早用無花果的葉子作裙子 (創3:7)無花果實除可生食外倘可作無花果餅(撒上25:18),耶利米先知以二筐無花果比喻二種以色列人(耶24:1-10)。
※ 在新約聖經也提到無花果,耶穌也用無花果作比喻(太24:32、可13:28、路21:29-30),耶穌咒詛無花果,使它立刻枯乾(太21:18-21、可11:12-14;20-21),使徒約翰也用無花果之墜落比喻天象星辰之墜毀(啟6:13)。
基路伯【Cherubims】(創3:24)
※ 『基路伯』是神大能的使者。基路伯是特等的一位天使的名字,是一位有翅膀的活物,基路伯和撒拉弗都是靈界受造物 (創3:24、出25:18-21、民7:89、撒上4:4、撒下6:2、王上6:23-28、王下19:15、代上13:6、代下3:7、詩18:10、賽37:16、結10:3-14、來9:5)。
人名辭彙
亞當【Adam】(創3:17)
※ 『亞當』為人名,意為:屬土的、紅土;人類等意義。『亞當』是人類的始祖,是 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,使他能管理萬物,但他因聽妻子的話而違背 神命,在樂園中犯了罪。
夏娃【Eve】(創3:20)
『夏娃』為人名,意為:生命、.賜生命者的意思,後轉成眾生之母(創3:20)。是亞當的妻,世人眾生之母,曾因被蛇誘惑,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又給丈夫吃便陷在罪裏(不順服 神的旨命),並將罪性遺留給後代的子孫 (創3:15-16、林後11:3)。
地名辭彙
伊甸【Eden】(創3:15)
※ 『伊甸』為地名,意為:快樂、平原、樂園等意思。『伊甸園』是 神創造宙宇時所設立的園子,將創造的人亞當和夏娃安置在那裏,好看守管理 神所造的一切。為亞當未犯罪前之居住所在地,在米所波大米境。
靜思默想
※ 人犯罪後就失去了 神的榮耀,逐出伊甸園表示失去了 神的同在。生活在伊甸園裏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一樣,盡善盡美。如果亞當夏娃順服 神,他們就能永遠住在其中。但是因為悖逆 神,他們不配住在園中, 神就叫他們離開。假若他們繼續生活在園中,吃了生命樹的果子,就會永遠活著;但他們在罪的狀態中永遠活著,就意味著永遠要躲避 神。其實,我們也像亞當夏娃一樣犯了罪、與 神隔絕;不過,我們不會永遠與 神分隔, 神正為祂的子民預備新天新地 (啟22章)。
資料來源
(1)本章大要摘自『聖經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)
(2)經文註釋摘自:
1. 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2. 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3.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(更新傳道會1997年)
4. 聖經啟導本(海天書樓1993年)
(3)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』http://konline.org/bibletool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Email Address: webmaster@konline.org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2007年5月28日
Gn 3-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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