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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約聖經經文註釋

主要內容包括

(1)經文表解

(2)本章金句

(3)綱要分段

(4)本章重點

(5)經文註釋

(6)靜思默想

(7)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

(8)參考資料

創世記 15 神與立約

經文表解(創15:1-21

因信稱義 信心賞賜

信耶和華

以此稱義

一、神在異象顯現

二、預言選民受難

三、與亞伯蘭立約

1.不要懼怕

2.神是盾牌

3.大大賞賜

1.寄居異地

2.苦四百年

3.最後領來

1.劃訂地界

2.從埃及河

3.到伯拉河

本章金句

15:6(UCV)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

綱要分段

(1)神與亞伯蘭立約(創15:1-7)

(2)亞伯蘭獻祭(創15:8-11)

(3)亞伯蘭見驚人的大黑暗(創15:12-21)

本章重點

因信稱義--亞伯蘭的信心又進一步。雖祭近百歲,仍然相信 神的應許,必生子作後嗣。這是聖經首次提到因信稱義的真理(創15:1-6)『因信稱義』是連慣舊約、新約的重要真理(羅4:3-4)

經文註釋

神與亞伯蘭立約(創15:1-7)

創15:1-不要懼

※ 亞伯蘭為甚麼懼怕?也許是害怕他剛打敗的諸王(創14:15)來報復,但 神為他壯膽,因為:(1) 神應許要護衛他(『我是你的盾牌』);(2)神應許要『大大地賞賜他』。我們對前途感到恐懼時,要記住在艱難的時候神與我們同在,祂應許要大大地賜福給我們。

創15:5-數算星星

※ 神沒有應許亞伯蘭有名有利,名利他已經有了。 神應許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、海邊的沙那樣(創22:17),多得不可勝數。正當亞伯蘭對於有後嗣不抱希望時, 神應許他的後裔要多得超乎想像。 神所賜的福真是叫人意想不到!

創15:6-以此為義

※ 亞伯蘭雖然藉著行為表明他的信心,但是使他蒙 神稱義的是他對主的信靠而不是他的行為,參(羅4:1-5)。我們也能藉信心與 神建立美好的關係。外表的行為,如參加教會聚會、禱告、行善等不能使我們在 神面前稱義。與 神的美好關係建基於真誠的信心-相信 神是如祂所說、言出必行的 神。只要有真誠的信心,就能產生好行為。

亞伯蘭獻祭(創15:8-11)

創15:6-遵行 神旨

※ 亞伯蘭想印證自己正遵行神的旨意。當我們尋求 神引導時,也想得到確據,其實若照聖經所說的去做,我們就可以肯定是遵行 神的旨意了。

(3)亞伯蘭見驚人的大黑暗(創15:12-21)

創15:16-到了第四代

※ 神知道亞摩利人會變得更加邪惡,有一天必要受懲罰,其中一個懲罰就是把他們趕出迦南地,將之賜給亞伯蘭的後裔。其實, 神憐憫亞摩利人,在行動之前讓他們有充分的時間去悔改,不過祂知道他們不會悔改,到了祂所定的時間,就刑罰他們。 神所做的一切皆與祂的信實、公義相符。祂滿有憐憫,明察秋毫,行事公義,而祂安排的時間也是最好的。

創15:17-異象證實

※ 因為 神與亞伯蘭立約是認真的。約代表從 神而來的、不可思議的應許,和祂賦與亞伯蘭的巨大責任。為證實祂的應許, 神給亞伯蘭一個記號:『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』。火和煙表示 神的聖潔、行公義的熱心和對列國的審判。 神採取主動,給予證實,並履行所應許的。亞伯蘭能親眼看見 神在肉塊中經過,所以 神所立的約是真實的。

人名地名辭彙淺釋

名詞辭彙

耶和華【Jehovah15:1-2

※ 『耶和華』(YHWH),讀音是『耶偉』;是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。有兩方面的意思:(1)祂自動、自造、自存。此字與動詞『是』" to be "有關;參讀(出3:14)。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,是自有永有自有的意思;(2)『祂是救贖主』在舊約經文中耶和華就是『祂是救贖主的意思。』全部舊約經文共23,145節中,有5,957 節出現耶和華,使用了7,052次。

神【God15:1

※ 『 神』或稱『上帝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但動詞都用單數(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,而非數量的多數)。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。聖經一認定 的的存在,從來不為言個觀念辯論。

※ 神是個靈,看不見,摸不著,卻讓人能感受著祂的存在,聖經描述祂的屬性是:自有永有,無始無終,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的,無所不能的。萬物都根源於 神。

※ 在聖經中El 表真神,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,例如但以理(Daniel)中之-el,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『 神是審判』的意思。God相當於El。Elohim除指真神外,也用在『天使』(詩8:5或『人』的稱呼中(詩82:6Elohim 有強壯者、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。也有很多、充滿能之含意。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『豐盛』(西1:192:9

※ 在聖經中的 神是永有自有的,也是無始無終的,宇宙中的一切物質和生命都是祂創造的。全部聖經『 神』在3,561節中出現4,110次(創1:1-31、太1:23

1:122:19。聖經『以斯帖記』『雅歌』『俄巴底亞書』三卷經書無『 神

的詞出現。

亞摩利人【the Amoorites(創15:15;21

※ 『亞摩利』為人名或或族名,意為:卓越的、山中居民。指巴勒斯坦普通之居民而言,即迦南之別名 (創10:16)。是迦南的後代,在亞甲文為『西方人』的意思。亞摩利人是閃族語系的游牧民族,發源於幼發拉底河流域中部,後蔓廷至米所波大米和敘利亞、巴勒斯坦一帶。由主前三千年末期王至主前二千年初期,在那裏定居。以色列征服迦南後,留下的亞摩利人漸被同化 (撒上7:14)

伯拉大河[Prathor River Euphrates]創15:18)

※ 伯拉為河名,意為:(1)使多結果(豐饒之意);(2)突進。為亞洲西部最長最重要之河流,長2850公里,又稱幼發拉底河(Euphrates),簡稱大河創2:14、啟9:14;16:12)

基尼人【the Kenites(創15:19)

※ 『基尼』為族名。意為:鐵匠。其一部於亞伯拉罕時居迦南或附近之地,又一部居米甸 (創15:19、士1:16、4:11)

基尼洗人【the Kenizzite(創15:19)

※ 『基尼洗』基尼洗為族名。意為:巢被灑。其祖為基納斯,其地 神曾應許給亞伯拉罕 (創15:19)

甲摩尼人【the Kadmonites(創15:19)

※ 『甲摩尼』為族名。意為:東方的、古代的。是腓尼基的一族,曾有一度屬赫人,在米甸之北,西宏之東 (創15:19)

赫人【the Hittites(創15:20)

※ 『赫』為人名或族名。意為:恐懼。是迦南的兒子,後為赫族人的始祖創10:15、代上1:13)。為一大族,在歷史上,小亞細亞出現過著名的赫特帝國,迦南人的赫人是來自巴勒斯坦居住的商人,為迦南人的一種 (創15:19-21)

比利洗人【the Perizzites(創15:20)

※ 『比利洗』為族名。意為:鄉下的或田舍的。在迦南地被以色列所毀滅諸族中之一族 (創13:7、15:20)

利乏音人【the Rephaims(創15:20)

※ 『利乏音』為族名,意為:臣人或強壯者。在耶路撒冷及伯利恆附近之山谷,在欣嫩谷之西南 (創14:5、撒下23:13、書15:8、書18:16)

迦南人【the Canaanites(創15:21)

※ 『迦南』為族名,意為:商人。定居於巴勒斯坦及敘利亞南部。主前二千年己建部立繁榮的都市。舊約聖經指責迦南腐敗宗教的情形,已從鳥加列(即今之拉斯珊拉)出土之文獻中證實。希伯來語是迦南人所用的語言中的一種 (賽19:18),研究鳥加列文對了解希伯來文之幫助很大。

革迦撒人【Girgashites(創15:21)

※ 『革迦撒』為族名,意為:異邦人行近之意。是迦南後裔所成立之一族(創10:16)。

耶布斯人【Jebusites(創15:21)

※ 『耶布斯』為城名,意為:打穀場。即耶路撒冷,為耶布斯人所佔時之舊稱(書15:63、代上11:4、士19:10),在主前1400 年在特亞瑪拿碑中,已刻耶路撒冷之名。

人名辭彙

亞伯蘭【Abram】(創15:1 -3;6;8;10-13;18

※ 『亞伯蘭』為人名,意為:崇高的父。亞伯拉罕的原名,是 神給他改的,猶大人是他的後裔創17:5)

以利以謝【Eliezer】(創15:2)

※ 『以利以謝』為人名。意為: 神所幫助的。聖經中有11個人的名字叫『以利以謝』:(1)亞伯拉罕的家宰 (創15:2、24:2);(2)摩西的第二個兒子出18:4、代上23:17);(3)便雅憫支派中的一個族長 (代上7:8);4)搬運約櫃時一吹號的祭司代上15:25);(5)大衛王時,管轄流便支派的一人,是細基利的兒子(代上27:16);(6)猶大王與以色列同謀造船時,曾預言必毀壞的一位先知代下20:37);(7)以斯拉曾差去見多易首領的一個人(拉8:16-20:37);(8)休外邦女子的一個祭司,是耶書亞的孫拉10:18);(9)休外邦女子的一利未人(拉10:23);(10)哈琳子孫中,曾娶外邦女子的一人拉10:31);(11)主耶穌家譜中的一位先祖,是約令的兒子(路3:29)

地名辭彙

大馬色【Damasus】(創15:2)

※ 『大馬色』為地名。意為:審判官。在黑門山西肥沃的高源上,高出海面二百三十丈,為古代敘利亞名城創14:15、15:2)。掃羅為逼迫門徒往此城時,途中遇主,凡成為門徒(使9:1-10)。『大馬色』新版聖經譯為『大馬士革』

迦勒底【Chaldees】(創15:7)

※ 『迦勒底』為地名,意為:星卡者。 希伯來之古名,又稱卡斯丁(Kasdim),廣義指巴比倫,狹意指巴比倫之南部(創11:28、但1:4)。

吾珥【Ur(創15:7)

※ 吾珥為城名。意為:光,是迦勒底之一城,亞伯拉罕之出生地,在伯拉河西岸,巴比倫南部之地,今名稱為烏路瑪(Urumma),在古卷聖經又稱烏路(Uru) (創11:28)

埃及【Egpyt(創15:18)

※ 『埃及』為地名或國名。意為:雙重難關。(1)聖經中亦稱麥西10:6),是立國最早的一古國,位於地中海之南,紅海之西其地東高而西斜12:17);(2)埃及河,指尼羅河特指其支流15:18);(3)埃及小河34:5)是迦南埃及分界之小河。

靜思默想

※ 信心與憑據--雖然信心不憑眼見;但亞伯卻向 神求憑據時(創15:8),是先以相信 神的話為基礎。所以求『憑據』與『試探』 神是兩回事。只要是求的合乎 神的旨意, 神為了堅固信徒的信心,便會把將來的事指示他。

資料來源

(1)本章大要摘自『聖經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

(2)經文註釋摘自:

1. 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
2. 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
3.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(更新傳道會1997年)

4. 聖經啟導本(海天書樓1993年)

(3)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://konline.org/bibletool
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
Email Address: webmaster@konline.org
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
2007年6月17日

Gn 15-6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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