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| 上一層 | >> |
舊約聖經經文註釋
主要內容包括
(1)經文表解 (2)本章金句 (3)綱要分段 (4)本章重點 |
(5)經文註釋 (6)靜思默想 (7)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 (8)參考資料 |
創世記 第21章 應許實現
經文表解(創21:1-34)
以撒誕生 |
|||
一皮袋水 |
一口水井 |
||
一、照著應許誕生 |
二、夏甲母子被逐 |
三、亞比米勒立約 |
|
1.神的信實 2.名叫以撒 3.讚美喜笑 |
1.以撒斷奶 2.以實瑪利 3.成弓箭手 |
1.有神保祐 2.要求起誓 3.和平相處 |
本章金句
創21:1(NCV)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,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。
綱要分段
(1)以撒出生(創21:1-8)
(2)夏甲及子以實瑪利被逐(創21:9-16)
(3)天使安慰夏甲(創21:17-21)
(4)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(創21:22-34)
本章重點
以撒照 神應許的日期,生了下來,撒拉認為只有從她所生的以撒才能承受亞伯拉罕的產業,遂將夏甲和以實瑪利趕逐出去,但 神卻眷顧夏甲和以實瑪利,使之日後成為一大族。
亞伯拉罕凡事都有耶和華保佑,因而使亞比米勒王懼怕亞伯拉罕;因此亞比米勒在別是巴與亞伯拉罕結盟定約和平相處。
經文註釋
(1)以撒出生(創21:1-8)
創21:1-7- 神能成就不可能的事
※ 誰會相信亞伯拉罕到一百歲,還能生孩子,並把他撫養成人呢?但做『不可能的事』是 神每天的例行工作。當我們面對重大問題時,只要讓 神來處理就易如反掌了。
創21:6-7-撒拉喜笑
※ 神重申應許、兩位使者到訪和主親自顯現後,撒拉終於帶著驚喜歡呼生下了兒子。她曾經因懷疑、憂慮、懼怕而失去在 神奇妙應許中的平安。要使愁煩變為平安喜樂,惟一的方法就是專注於 神的應許上,相信祂必會成就祂的應許。
(2)夏甲及子以實瑪利被逐(創21:9-16)
創21:9-戲笑
※ 『戲笑』原文有『嘲笑』的意思。當時以使女夏甲生的實瑪利快二十歲,又是亞伯拉罕的長子,長子有繼承父親產業之權力,撒拉惟恐他將來威脅到以撒的繼承權,因此以 使女的兒子、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、一同承受產業為由。(創21:10)要把夏甲及子以實瑪利趕出去。
(3)天使安慰夏甲(創21:17-21)
創21:17-神聽見….神已經聽見
※ 實回應以實瑪利人名之意義,因以實瑪利的意義就是神己聽見。 神實是一位眷顧人的 神。
創21:18-以實瑪利要成為大族
※ 以實瑪利後來成為一個大族。他們是住在以色列以南的西奈和巴蘭曠野的遊牧民族。以實瑪利的女兒嫁給了以掃 (創28:9)。聖經告訴我們以實瑪利人與以色列人為敵,也與神為敵(詩83:6)。
(4)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(創21:22-34)
創21:33-亞伯拉罕告耶和華的名
※ 亞伯接罕在別是巴明白了 神是永生的 神(El Olam)。
創21:34-亞伯拉罕寄居非利士人之地
※ 在亞伯接罕的時代尚未出現非利士人,直到主前1200年左右才出現。因此亞比米勒並非非利士人。
名詞\人名\地名辭彙淺釋
名詞辭彙
耶和華【Jehovah】(創21:1)
※ 『耶和華』(YHWH),讀音是『耶偉』;是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。有兩方面的意思:(1)祂自動、自造、自存。此字與動詞『是』" to be "有關;參讀(出3:14)。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,是自有永有自有的意思;(2)『祂是救贖主』在舊約經文中耶和華就是『祂是救贖主的意思。』全部舊約經文共23,145節中,有5,957 節出現耶和華,使用了7,052次。
神【God】(創21:2)
※ 『 神』或稱『上帝』在希伯來文叫『伊羅欣』(El, Elohim)El是單數名詞,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,但動詞都用單數(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,而非數量的多數)。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。聖經一認定 的的存在,從來不為言個觀念辯論。
※ 神是個靈,看不見,摸不著,卻讓人能感受著祂的存在,聖經描述祂的屬性是:自有永有,無始無終,無所不在,無所不能的,無所不能的。萬物都根源於 神。
※ 在聖經中El 表真神,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,例如但以理(Daniel)中之-el,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『 神是審判』的意思。God相當於El。Elohim除指真神外,也用在『天使』(詩8:5)或『人』的稱呼中(詩82:6)Elohim 有強壯者、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。也有很多、充滿能之含意。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『豐盛』(西1:19、2:9)。
※ 在聖經中的 神是永有自有的,也是無始無終的,宇宙中的一切物質和生命都是祂創造的。全部聖經『 神』在3,561節中出現4,110次(創1:1-31、太1:23、
啟1:1;22:19)。聖經『以斯帖記』、『雅歌』和『俄巴底亞書』三卷經書無『 神
』的詞出現。
埃及人【Egyptian】(創21:9)
※ 『埃及』為地名或國名,意為:雙重難關。(1) 聖經中亦稱麥西(創10:6),是立國最早的一古國,位於地中海之南,紅海之西其地東高而西斜(出12:17);(2) 埃及河,指尼羅河特指其支流(創15:18);(3) 埃及小河(民34:5) 是迦南埃及分界之小河。
非利士人【the Philistines】(創21:32;34)
※ 『非利士』為地名或國名。意為:異地、遷居。自西曷溪向北至以革倫之邊,西界地中海東界猶大山麓,其地甚小,約長百里至百二十里,橫約半數 (士3:3、書13:2)。
人名辭彙
撒拉【Sarah】(創21:1-3;6-7;9;12)
※ 『撒拉』為人名,意為:公主。亞伯拉罕之妻,原名撒萊(創17:15),聖經稱她為信徒的模範(來11:11、 彼前3:6)。又比她如天上的耶路撒冷(加4:21-31),撒拉享年 127 歲,葬在麥比拉洞。
亞伯拉罕【Abraham】(創21:2-5;7-12;14;22;24-25; 27-29;33-34)
※ 『亞伯拉罕』為人。意為:多人的父。原名叫亞伯蘭,後 神向他顯現,給予改名亞伯拉罕 (創17:5),他有 神向他顯現十次之經歷,真可謂是信心之父(羅4:17、加3:7、3:29);(1)在米所波大米(創7:2-3、徒7:2-3);(2)在哈蘭(創12:1-5、書24:2-3、來11:8);(3)在示劍(創12:6-8);(4)在艾與伯特利中間(創13:3;13:14-17);(5)在希伯崙第一次(創13:18、14:13、15:1-11);(6)在希伯崙第二次(創17:1-22);(7)在希幔利橡樹(創18:1-33);(8)在別是巴(創21:33、22:1-3);(9)在摩利亞山頭一次(創22:9-14);(10)在摩利亞山再次(創22:15-19)。
以撒【Isaac】(創21:3-5;8;10;12)
※ 『以撒』為人名,意為:笑者。亞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之獨子(創21:1-3),以撒的被獻與其挖井之事,可作主耶穌的預表(創22章~26章)。
夏甲【Hagar】(創21:9)
※ 『夏甲』為人名。意為:寄居者、飄流。撒拉的使女,是埃及人,後作了亞伯拉罕的妾(創16:1-16)。
亞比米勒【Abimelech】(創21:22; 25-27;29;32)
※ 『亞比米勒』為人名。意為:王的父。聖經中有三個人名叫『亞比米勒』:(1) 亞伯拉罕時,基拉珥城的一非利士王(創21:22-32)。(2) 以撒時又一居於基拉珥的非利士王(創26:1-33)。(3) 非利士地迦特王,瑪吉他也稱為亞比米勒,大衛曾投奔於他(詩34篇之弁言、撒上21:10-15)。
非各【Phichol】(創21:22; 32)
※ 『非各』為人名。意為健壯。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的軍長,亞比米勒與以撒結盟時他也在座 (創21:22、26:26)。
地名辭彙
別是巴【Beersheba】(創21:14; 31-33)
※ 『別是巴』為地名。意為誓約井。此地原屬猶大支派(書15:28),後分給西緬,近非利士地(書19:2、創26:33)。別是巴是以色列最南端的城市,位於曠野的邊緣,這曠野向南伸展至西奈山,往西南直到埃及。『從但到別是巴』這句話,傳統上是指應許之地的全境 (撒下17:11)。別是巴的位置和那裏的幾口井可能是亞伯拉罕在那兒定居的原因。別是巴也成了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家鄉。
巴蘭【Paran】(創21:21)
※ 『巴蘭』為地名。意為:洞窟之地。是西乃山與迦南間的曠野,在猶大以南的高原上,以色列民在此遊行三十八年,其地高出海面二百丈至二百五十丈 (民10:12)。
靜思默想
※ 神是應許的 神,也是以實瑪利的 神,在苦難中我們所有的哀求和禱告,祂都聽到。
資料來源
(1)本章大要摘自『聖經分章大要』(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)
(2)經文註釋摘自:
1. 聖經靈修版(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)
2. 聖經助讀本(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)
3.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(更新傳道會1997年)
4. 聖經啟導本(海天書樓1993年)
(3)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『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』http://konline.org/bibletool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Email Address: webmaster@konline.org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2007年5月24日
Gn 21-5
<< | 上一層 | >>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