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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假神
一、偶像之本質
(1)有始有終--為人手所造, 終必毀壞。真神卻是自有永有、無始無終(來7:3)。
(2)一無所知--有手不能拿、有腳不能行、有口不能言、有眼不能看(詩115:4-7、詩135:15-17)。真神卻是無所不知(詩139:2-3)。
(3)毫無能力(林前8:4、賽44:12-20)。真神卻是無所不能(詩33:9)。
二、偶像之由來
(1)來自各民族敬畏鬼神之心理--祈福避禍,出於愚昧無知(羅1:20-23)。
(2)來自民間宗教之傳統--以人擬神化,是出於人造神,例如使徒行傳中的亞底米事件(使19:26:28)。
(3)來自撒但之陰謀--使人不拜造物之真神(林前10:20)。
三、拜偶像之錯誤
(1)不合理--偶像非神,不可拜之(出20:4-5、徒17:29)。
(2)腐敗(羅1:22-23)。
(3)不潔淨(林後6:15-18)。
(4)奴役人(加4:8-9)。
(5)可憎惡的(彼前4:3)。
(6)拜偶像就是與交鬼(林前10:19-20)。
四、相待之態度
(1)不可與偶像為伍(林前5:11)。
(2)要逃避拜偶像的事(林前10:14)。
(3)不與鬼相交(林前10:19-20)。
(4)以真道破除迷信(徒14:15)。
五、總結
算命、拆字、摸骨、八掛、姓名學都與交鬼有關,信 神的人都不可行之。
《耶大雅聖經園地》http://www.konline.org/biblestudy/
耶大雅(Jedaiah)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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