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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個外邦女子

四個外邦女子太1:3-6

主耶穌的家譜中有五個女人:他瑪氏(太1:4)、喇合氏(太1:4)、路得氏(太1:5)烏利亞的妻子 (太1:6),除了童女馬利亞外,其餘的四個女人,都是外邦的罪人,按例舊約從來不把女人的名字列入家譜,馬太所以特別提到這四個女人,因為是表明主不僅與猶太人有關係,也與外邦人有關係,祂並且是罪人的救主。提起馬利亞聖經卻說:『那稱為基督的耶穌,是從馬利亞生的。』這就應驗了神在伊甸園中 『女人的後裔』的應許(創3:15)

在主耶穌的祖先中間,特別提起四個女人;他瑪、喇合、路得、及烏利亞的妻子。他們都是外邦人,而且,除了路得以外,都不是十分清白的女人。可是聖靈有意的把她們列在主的家譜裏,就是要暗示主的救恩是和 外邦人有關,也和罪人有關

他瑪原是猶大的長媳。長子應該承受長子的名分。但他瑪的丈夫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主就叫他死了(創38:7)。次子俄南也作惡,主也叫他死了(創38:8-10)。按照古時猶太人的習俗,猶大應該安排三子來娶他瑪,好生子立後,承受長子的名分,但猶大歡騙了他瑪 (創38:11-14。她用不正當辦法與公公亂倫而懷孕,要得長子的名分。

喇合是耶利哥城的一個妓女(書2:1),本是當滅亡的。當約書亞派遣兩個探子到耶利哥,來探聽虛實的時候,喇合冒著生命危險來接待他們,隱藏他們。結果她得到應許。當約書亞攻耶利哥的時候,看見喇合的家窗子有 朱紅繩線,約書亞就不毀滅她的一家。結果喇合及她全家都得救了

路得是摩押女子,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(申23:3)。但她因為嫁 神選民中的一個家庭。後來她的公公,和她的丈夫都死了。但路卻因她心中有愛,不忍與婆婆拿俄米分離。路得說:「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,你往哪裏去,我也往那裏去;你在哪裏住宿,我也在那裏住宿。你的國就是我的國,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。」路1:16最後跟隨又老又窮的婆婆回到伯利恆。波阿斯是拿俄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一個近親,是個大財主,他贖了以利米勒的產業也娶了路得為妻路4:9生出俄備得--大衛王的祖父。帶出了耶穌基督的家譇。

烏利亞的妻子,名為拔示巴撒下11:3,她是大衛犯罪奪來的妻子,聖經上所以不用她的名字『拔示巴』只說烏利亞的妻子。這是聖靈的工作,也是聖經真實可信的地方。大偉雖貴為王,但他們犯罪是事實。當大衛認罪後,寫了 詩篇五十一篇悔罪詩。我們相信拔示巴也一樣認罪了。大衛與拔示巴生的第一個孩子(在罪中所生)耶和華使他死了,因為後來生了所羅門,為耶和華喜愛撒下11:23-24

家譜中特別提及四個女人;因他瑪有『義』(創38:26),喇合有『信』(書6:25、來11:31),路得有『愛』、有順服(得1:16-17),拔示巴有『望』(撒下11:27),雖為婦女,外邦人卻得以在家譜內。

馬利亞是一個童女,集『信』『望』『愛』於一身,她是一個有恩典蒙大恩的義人,能為耶穌基肉身的母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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