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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救的穩固
靈的得救是永遠的得救
信徒一經得救,就永不滅亡:
(1)神救我們,既是按祂自己的旨意(提後1:9),而 神的旨意是永不改變的(來6:17),因此我們的得救決不至於失落(約6:39)。
(2)我們得救,不是我們揀選 神,乃是 神揀選了我們(約15:16),而 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(羅11:29),因此我們的得救永遠穩固。
(3)我們得救,不是因我們愛 神,乃是 神愛我們(約壹4:10),而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(羅8:35-39),因此祂要救我們到底。
(4)我們得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祂的恩典(提後一9),而 神的恩典是豐富的(弗1:9),能應付我們一切的情況和需要。
(5)我們得救,乃是為要顯明 神的義(羅3:27),而公義乃是 神寶座的根基(詩89:14),因此祂不能棄絕我們,而陷祂自己於不義。
(6)我們得救,是 神與我們立了新約(來8:8-13),而 神的約是不能改變的(詩89:34),所以我們的得救也是不能改變的。
(7)我們得救,是 神的大能所拯救的(羅1:16),而 神的能力是至大的,誰也不能從 神的手裏把我們奪去(約10:29)。
(8)我們得救,是得著 神永遠的生命,所以我們永不滅亡(約10:28)。
(9)我們得救,是出乎 神的,在祂幷沒有改變(雅1:17)。
(10)基督的完全,是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(來5:9)。
(11)誰也不能從基督的手裏把我們奪去(約10:28)。
(12)主應許說,到祂這裏來的人,祂總不丟棄(約6:3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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